一、市级出版管理机构 解放初期,济南的出版工作由市军管会出版部管理、领导。军管会撤销后由中共 济南市委宣传(文教)部领导。建国初期,出版行政由山东新华书店统一管理。1955年, 转由济南市文化局领导管理。 1976年7月,成立济南市出版办公室,统管全市的出版 工作。1983年10月成立山东人民出版社济南分社,受市政府委托,行使出版行政管理 权;1984年7月改名山东省出版总社济南分社,职权不变。 二、驻济省级出版管理机构 建国后,全省出版工作,一直由中共山东省委(分局)宣传(或文教)部领导。行政 管理,初期归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处,1956年6月改归山东省文化局。1958年5月 成立山东省出版事业管理局(后改称山东省出版局),统一管理书刊的出版、印刷、发 行和物资供应。1983年2月出版局撤销,改山东人民出版社为厅局级事业单位,设山 东省出版管理处,行使出版行政管理权;1984年7月改称山东省出版总社,职权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