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市档案局 1958年12月15日,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室设档案管理科。1959年11月5日,建立济 南市档案局,为市委、市人委直属的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与济南市档案馆合署办 公,下设文书档案指导科和科技档案指导科,编制13人(包括事业编制,下同)。1963 年5月14日, 济南市档案局改称济南市档案管理局。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市 档案局被撤销。 1968年6月16日,济南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室设档案组,代行原市档案 局、馆部分职责。1975年6月15日更名为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室档案组。1978年4月18日, 恢复建立济南市革命委员会档案局。 1980年1月改称济南市档案局,与济南市档案馆 合署办公,下设秘书科、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编制28人。1983年机构改革中, 确定市档案局不列入政府序列,局(馆) 编制39人,增设了编研室和技术室。1985年8 月,济南市档案工作领导体制调整,市档案局列入政府编制序列,人员编制增至55人。 局(馆)下设秘书科、人事教育科、文书档案指导科、科技档案指导科、档案管理科、 档案资料征集科、编研利用科。 二、县、区档案局 1960年,章丘、平阴县分别建档案馆。1963年改馆为局,同年,历城、长清县建 档案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县档案管理局撤销。1979年底市辖历城县、章丘县 、长清县、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相继恢复或建立档案局。1982年3月, 郊区档案局建立。1984年4月,各县、区档案局全部改称档案科,与县、区档案馆合 署,由各县、区委办公室领导。1985年10月,各县、区先后恢复档案局建制,明确了 县、区档案局既是党委的机构,又是政府的机构,列入政府编制序列,与各县、区档 案馆合署。全市县、区档案局(馆)达到9个,档案干部56人。 1985年市属各县、区档案局(馆) ┌────────┬─────────┬────────┐ │机构 │地址 │实有干部人数(人)│ ├────────┼─────────┼────────┤ │历城县档案局(馆)│济南市郊洪家楼镇 │7 │ ├────────┼─────────┼────────┤ │章丘县档案局(馆)│章丘县明水镇 │6 │ ├────────┼─────────┼────────┤ │长清县档案局(馆)│长清县城关镇 │8 │ ├────────┼─────────┼────────┤ │平阴县档案局(馆)│平阴县城关镇 │6 │ ├────────┼─────────┼────────┤ │历下区档案局(馆)│济南市十亩园街1号 │8 │ ├────────┼─────────┼────────┤ │市中区档案局(馆)│济南市经六路205号 │6 │ ├────────┼─────────┼────────┤ │槐荫区档案局(馆)│济南市经三路379号 │4 │ ├────────┼─────────┼────────┤ │天桥区档案局(馆)│济南市天桥街13号 │5 │ ├────────┼─────────┼────────┤ │郊区档案局(馆) │济南市郊洪家楼镇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