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进渠道 19世纪末期,生漆、土靛分别购自陕西华县和泰安地区。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 人造靛由德国输入济南。1919年开始, 济南裕兴颜料厂自产自销煮青。1928年,日本 颜料进入济南市场。 解放初期,进口化工商品主要来自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部分国产商品购自上 海、天津、大连等地。 1951~1953年,国营化工商品除少量地产外,主要由中国工业器材公司统一调拨。 1953~1957年,酸碱等13种基本化工原料由国家计委和化工部分配,其它化工商品由商 业部分配供应。从1958年起,国家计委、化工部分配的化工商品增加到101种,其余由 商业部分配经营。1962年以后,国家计委和化工部统配商品有116种,其余由商业部经 营。济南10种主要化工商品的购进渠道是:(1)纯碱:天津、大连、青岛。(2)小苏打: 天津、青岛。(3)明矾:安徽、温州。(4)松香:福建、江西、广东、广西。(5)石蜡:辽 宁、黑龙江、北京。(6)保险粉:天津、上海、潍坊、淄博。(7)硝基漆类:青岛、上海 、北京。(8)硫化青:大连、天津、青岛、济宁。(9)直接染料:天津、上海、吉林、德 州。(10)还原蓝RSN:吉林、沈阳。 1978年以后,实行多渠道流通体制,外地产品开辟了新的进货渠道。化工类(石蜡 、明矾、松香等)、油漆类(硝基漆、乙烯漆、有机硅漆等)商品以系统内调入为主,以 生产厂家直接进货作为补充;染料商品以生产单位直接进货为主,系统内调入作为补充 。到1985年,共开辟新进货渠道35条,其中化工类渠道有:天津红光化工厂、茌平化工 厂、临邑化工厂、蚌埠制革厂、彭阳化工厂;油漆类渠道为北京有机化工厂;染料类渠 道有: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染料厂,丹东染料厂,天津染化一厂、四厂、五厂、八厂,青岛 染料厂,济宁染料厂,济宁化工一厂,招远化工厂,五四九二八部队染化厂,五四九四三 部队化工厂,博山染化厂,德州染料厂,陵县化工厂,上海染化三厂、八厂、九厂、十厂 ,上海助剂厂,江苏宝应染料厂,江苏泰兴染料厂,江苏盐城染化厂,无锡大众化工厂,湖 南新化化工厂,徐州染料厂,河南偃师化工一厂、二厂,河南长葛化工厂。 二、省内外调入 解放前,化学漆从天津进货,染料从上海、徐州、青岛购进。解放后,国营专业公 司主要靠一级站和省内外二级站调入,外地进货占购进总值的90%。“文化大革命”时 期,除甲苯胺红、磷酸、红棕透明漆、红油漆和高档草绿染料等商品外地购进量持续 上升外,其它商品货源紧缺,供不应求,1975年外地进货仅占购进总值的37.6%。 1978年,在轻纺工业发展,用料增长、库存下降的形势下,开始扩大外地进货,以保 证市场供应。1980年,外地进货占购进总值的45.2%。1984年,先后与丹东染料厂、北 京有机化工厂等35家生产化工、染料、油漆商品的工厂组织联营联销。1985年开始, 发展横向联合,开辟货源渠道,外地进货占购进总值的47.6%。 三、地产品收购 解放前,当地化工产品仅有裕兴颜料厂的煮青。解放初期,济南化工产品归天津化 工采购供应站收购。1953年,济南化工站仅收购6种,179.4万元,占年进货总值的10.2 %。1954年,地产品收购划归济南,加工的商品有硫化青、泡花碱、烧碱、煮青、硝酸 钾、盐酸6种,包销的商品有电石、胶粉、甘油、磷酸钙、硫酸、电木粉、骨胶7种, 收购的商品有硫酸铝、硫磺、火硝、硫化碱、红粉、氧化铅6种。当年进货总值为15 89.2万元。 1958年,济南化工站成立“发展地方产品生产小组”,执行“工业生产什么,商业 收购什么;淡季不少收,旺季不乱抓”的收购政策。到1959年,共购进78个品种、总值 1540万元质量有问题的商品,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 为使济南化工产品适销对路,扩大辐射面,占领市场,济南化工站协助工厂对产品 结构进行调整,扩大品种,提高质量。1962年开始收购红矾钠、红矾钾。1964年收购铬 酸,并全部收购济南油漆厂所产油漆。之后,又陆续开始收购漂白粉、醋酸钠、硫酸铜 、大苏打、苛性钠、电木粉、银粉、银浆和各种直接染料以及磁漆、清漆、糊精、石 蜡等产品。1978年,济南开始生产氯化橡胶、过氯乙烯、锤纹漆、双氧水、三聚氰胺 等高档产品,化工站当年为工厂解决原材料92种1131吨,设备16台,总值91.75万元,使 铬酸、三盐、骨胶、硝酸钾等短线商品超额完成收购任务。1979年,地产品收购85个 品种共4428.9万元,其中有41种由短线变为长线。焦磷酸钠、醋酸钠、直接染料、涂 料印花浆、顺酐、碳酸钾、双氧水、三聚氰胺等,占收购总值的45.6%。 1980年,实行“三类化工商品商业订购、选购,选购剩余的工业自销”的政策,逐 步形成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流通体制,化工市场竞争激烈。化工站改变商业包 销、独家经营的旧模式,坚持“以销定进,适销对路”和“市场需要第一,产品质量第 一”的原则,共收购80个品种,3918.2万元。对市场需要但成本较高的三盐基性硫酸铅 采取赔费用经营的临时措施,维持了生产;对纺织印染业急需的双氧水,轻工业急需的 氨基漆,实行超产超购;对机械行业需要量下降的过氯乙烯漆压缩收购;减少收购的有 铝银浆、骨胶等27种;对销售呆滞的磷酸等,改收购为代销,对滞销的硝酸钾等停止收 购。 1984年,地产品收购6314.6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为扶持生产,济南化 工公司为工厂解决各种原材料1100吨,价值350万元。对市场偏紧的商品,协助工厂增 加生产,超产超收;对暂时产大于销的商品,积极推销,同时适当增加库存予以调节;对 商业不能全部收购的三类产品,积极支持工业自销。 1953~1985年济南市国营化工商业购进总值 单位:万元 ┌──┬────────┬───────┬───────┬───────┐ │年份│合计 │化工类 │染料类 │油漆类 │ │ ├────┬───┼───┬───┼───┬───┼───┬───┤ │ │总值 │地产品│总值 │地产品│总值 │地产品│总值 │地产品│ ├──┼────┼───┼───┼───┼───┼───┼───┼───┤ │1953│1778.7 │179.4 │579.2 │10.2 │1199.5│169.2 │ │ │ ├──┼────┼───┼───┼───┼───┼───┼───┼───┤ │1957│1676.5 │865.6 │963.2 │508.6 │536.8 │264.8 │176.5 │92.2 │ ├──┼────┼───┼───┼───┼───┼───┼───┼───┤ │1962│1243.6 │536.0 │581.0 │267.6 │408.5 │155.1 │254.1 │113.3 │ ├──┼────┼───┼───┼───┼───┼───┼───┼───┤ │1965│2828.8 │1109.3│957.4 │352.2 │1032.0│321.9 │839.4 │435.2 │ ├──┼────┼───┼───┼───┼───┼───┼───┼───┤ │1975│5489.0 │3425.0│2234.0│1265.0│1299.0│605.0 │1956.0│1555.0│ ├──┼────┼───┼───┼───┼───┼───┼───┼───┤ │1978│7019.0 │3778.0│2690.0│1427.0│1833.0│544.0 │2496.0│1807.0│ ├──┼────┼───┼───┼───┼───┼───┼───┼───┤ │1980│7523.0 │4175.7│2533.8│1400.0│1556.8│273.6 │3432.4│2502.1│ ├──┼────┼───┼───┼───┼───┼───┼───┼───┤ │1985│11171.8 │5938.2│4293.2│2118.7│2312.9│163.3 │4565.7│36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