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方式 解放前,废旧物资业的肩挑小贩多是随收购随分类,分别交售给坐商和摊商,或 赶大集出售;坐商和摊贩再成批销往工厂,另辅以零售。几家合伙联购分销或联购联 销时,则按股资多少进行分配,各自出售。行商多是各专一行,有的专营杂铜、废铅 锡,有的专营估棉、破布,还有的专营旧五金工具、机械配件等。收购后,通过简单 分类、整理、修配,从事长途贩卖,有的远至青岛、天津等地,有时就地出售或送交 工厂。 解放初期,除杂铜回收后须上交国家外,其余大量的废旧物资仍由有证商贩收购 后随行就市自行销售。1956年以后,根据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废旧有色金属、废 橡胶、造纸原料、废塑料、杂骨等,按照供货合同,分别供应给机械、橡胶、造纸、 塑料、制胶等工业生产企业;废钢铁主要供应给钢铁、铸造、机械等工业生产企业及 手工业、农机维修和轻工市场的需要。1970~1985年,按照国家计划,通过铁路外运 的废钢铁达16万吨,其中80%调往上海各钢厂,其余调至莱芜钢铁厂。其它废旧商品 ,如旧麻袋、旧钢材、旧大桶、废胶管(板)、废棉纱头等,主要供应基层供销社、农 村生产大队及部分零售。有的品种曾采取全额分成的办法。1962年,济南所收杂铜的 75%上交中央,20%交省,5%留本市。1964年,所收废锡济南可留50%。对生活用 品和可以原物利用的小机具、工具等,则摆到废旧物资门市部销售,实行批零兼营。 1969年,属省物资回收公司管理的废旧商品有14种,1981年改为9种。1985年,杂铜 、废铝、废铅、废锡等有色金属和废钢铁5种商品仍属省公司管理。 二、销售区域 20世纪初,废旧物资销售主要集中在山水沟、尹家巷、泮宫街、县学街一带的破 烂市,30年代逐步扩大到北大槐树、纬十二路、天桥等市场。解放前夕,市区有破烂 市十余处,每逢大集,商贩天不亮便纷纷赶集摆摊进行交易。 解放初期,从事废旧物资业的商贩大量增加,除原有的十余处市场外,经一路从 东至西整条街也布满了销售废旧物资的摊贩。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废旧 物资行业逐步纳入计划经济轨道,除市区外,济南市废旧物资的销售区域扩大到25个 县(章丘、长清、济阳、商河、齐东、邹平、惠民、阳信、沾化、无棣、利津、滨县 、广饶、博兴、平阴、肥城、茌平、东平、东阿、阳谷、寿张、聊城、范县、梁山、 鄄城)。1965年销售区域调整为26县1市(淄博市)及36个基层社。1972年又改为7县及 30个基层社。1985年为8县(历城、章丘、长清、平阴、齐河、济阳、惠民、东阿)和 郊区7个基层社。部分重要工业原料除供应本省外,还按国家计划调往外省、市。如 废钢铁,仅1985年调往外省、市的即达16万多吨,其中调上海各钢厂占80%以上。 三、销售量 1955年以前销售额无考。1956年纯销售额为560.4万元,1958年增至1594万元。 其后直到1985年,多数年份都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纯销售额最高的1959年为2457万 元;最低的1957年为495.5万元。1962年和1968年亦较低,分别为618.2万元和626.2 万元。1985年为2050.2万元。 几个主要品种销售量:杂铜,1956~1985年共销售15177吨,年平均为505.9吨, 其中1958年最多,为2161吨,1969年最少,仅143吨,1985年为357吨。废铝,1956~ 1985年共销售2881.8吨,年平均96.06吨,其中1980年最多,为295.5吨,1956年最少 ,为6.95吨,1985年为82吨。废铅锡,1956~1985年共销售7143.9吨,年平均为238 .13吨,其中1959年最多,为1037.5吨,此后,年销售量多在200吨左右,1985年仅1 17.8吨。废钢铁,1956~1985年共销售646110吨,年平均为21537吨,其中1982年最 多,为56776吨,1957年最少,为817吨,1985年为29161吨。废橡胶,1956~1985年 共销售24689.2吨,年平均为822.97吨,其中1971年最多,为1605吨,1961年最少, 为184.5吨,1985年为861吨。“四废”造纸原料,1956~1985年共销售72681.6吨, 年平均2422.72吨,其中1965年最多,为7156吨,1961年最少,为1161吨,1985年为 2718吨。废纸,1956~1985年共销售76597.5吨,年平均为2553.25吨,其中1984年最 多,为6118吨,1963年最少,仅248吨,1985年为5442吨。废棉,1956~1985年共销 售31574.5吨,年平均1052.48吨,其中1959年最多,为2073吨,1962年最少,为89. 5吨,1985年为1892吨。杂骨,1958~1985年共销售10612.9吨,年平均为379吨,其 中1982年最多,为761吨,1964年最少,为9.2吨,1985年为299吨。 四、加工利用 废旧物资种类庞杂,回收之后经分选整理,凡可直接利用或经整修、拼配重新利 用的金属材料、机器零件、包装容器、工具、用具等,均分类供应生产和人民生活使 用。1965~1985年,济南市废旧物资行业挑选出可直接利用的物资总量达5.2万余吨 。对于不能直接利用的废旧物资,一是进行原料型的初加工,如将钢铁屑末、轻薄料 废铁压块,废橡胶粉碎后压成板(块)供应给工厂;二是进行产品型的深加工,对已损 坏的物品通过修补、改制,恢复其使用效能,如拼配机器、翻修旧轮胎、复原旧铁桶 、将旧帆布改制成手套、鞋垫、肩垫和工具提包等。新中国成立后,济南废旧物资行 业先后建立的废钢铁加工厂、综合利用实验厂和再生胶厂,仅1971年至1985年,就利 用钢铁屑末和轻薄料废铁皮加工钢铁压块57981吨,用废橡胶加工再生胶3900吨,用 废铜屑(灰渣、末)加工铜545吨、硫酸铜422吨,从定影液、爱克司光片、旧暖水瓶胆 中提炼白银740.5公斤。 1956~1985年济南市物资回收业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 │年份│购进 │销售 │利润 │ │ ├───┬───┼───┬───┤ │ │ │总值 │纯购进│总值 │纯销售│ │ ├──┼───┼───┼───┼───┼───┤ │1956│676.0 │161.5 │680.5 │560.4 │39.6 │ ├──┼───┼───┼───┼───┼───┤ │1962│906.2 │452.0 │1028.0│618.2 │147.2 │ ├──┼───┼───┼───┼───┼───┤ │1965│1280.4│438.1 │1489.5│1135.4│189.4 │ ├──┼───┼───┼───┼───┼───┤ │1975│1130.1│761.6 │1456.0│1077.6│133.4 │ ├──┼───┼───┼───┼───┼───┤ │1978│1633.6│1008.1│1864.4│1474.1│121.4 │ ├──┼───┼───┼───┼───┼───┤ │1983│1655.1│1158.6│2016.7│1618.3│165.6 │ ├──┼───┼───┼───┼───┼───┤ │1985│1974.4│1447.0│2446.7│2050.2│2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