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故居,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原为东向大门一间,北堂 屋三间(即聊斋),东西厢房各两间。方正石及乱石墙基、青砖柱门窗、草屋房面,小 青瓦接檐。是北方农村的典型建筑。抗日战争期间,遭侵华日军焚毁。新中国建立后, 山东省政府派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文联路大荒、陶钝等前来考察,于1954拨款进行修 复。修复后,东大门门楣上悬挂王献唐手书“蒲松龄先生故居”门匾,院内植树绿化。 聊斋正房及东厢房进行了简单的陈列。1958年,淄博市文化局调配一名专职干部,并 成立了由市、区、公社、村各级干部参加的蒲松龄故居管理委员会,进行保护管理。 再次拨款征购南院及南大门,同时进行了修复。1961年,省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1976年,修复南大门两侧平屋“磊轩”。至此,基本完成了故居的修复, 整个面积1500平方米,房屋共14间(包括两座大门)。1980年,在故居的基础上建立了 纪念馆,扩大了面积,完善了陈列。成为遐迩闻名的名人纪念馆。 (详见第六篇第一 章纪念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