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的战时托儿所条件非常简陋,孩子分散寄养在群众家里,请不起脱产的奶 姆和教养人员,担任奶姆的一般都是农村婴儿的母亲。虽然环境恶劣,奶姆紧缺,但 是担任奶姆的都要进行身体检查,以保证孩子的身体健康。1949年,中共胶东区党委 和胶东行政公署开办了干部保姆培训班,27人参加了半个月的培训,学习妇幼卫生常 识,交流了工作经验。 50年代初,在农村组织的农忙托儿所和看孩子组,多由体弱不能正常参加生产的 中年妇女充当看护人员和保育员。随着托幼组织的发展,全省各级妇联逐步加强了对 保育人员的培训工作。1952年,省妇联协同有关部门开办了农忙托儿组织保育人员训 练班,并编写了《农忙托儿组织保育工作人员训练教材提纲》。这年,全省共培训了 1116名农村保育和保教干部,并组织开展了保育员座谈会、参观、选模等一系列活动。 莱阳专区望岗口托儿所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对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设有所长、教 员、卫生员等。在厂矿企业和城市街道,妇联会同卫生部门积极开办保育员训练班, 提高保教工作者素质,建立和不断修订了母亲与保育员联系合同。通过对保育人员和 保育干部的培训,使她们初步懂得了保健常识和幼教知识,对孩子的护理和教育水平 有了很大提高, 为推广新育儿方法打下了基础。1953年4月,省妇联在《关于农忙托 儿组织情况报告》的总结中,强调今后应认真做好辅导员训练工作,要有计划、有步 骤、有领导地逐步训练托儿组织的保姆,充实她们的育儿常识,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 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以后,农村托幼事业发展得很快,保教队伍也迅速扩大。据 1956年4月份统计,全省共有托儿所保育员136328名、幼儿园教养员7383名。1955年 冬至1956年春,全省各地都开办了农忙托儿组织保育工作人员训练班。据42个县统计, 共训练保育员和保育骨干17185名,教养员200余名。对于农村幼教人员的报酬问题, 各地普遍采取了记工分的办法,工分从孩子母亲的劳动工分中抽取,按教养员的平时 劳动工分及工作好坏,评定她的工分;再根据孩子多少,按孩子数均摊。在城市手工 业合作化运动中,街道群众性的托儿组织也逐步发展,到1956年12月,全省街道托幼 组织的工作人员达到565名。 为了加强对托儿组织的领导和解决好农村保教人员的报酬问题,1957年5月,省 妇联福利部在《当前福利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中提出,根据谁办谁管的原则, 农村托儿组织在农业社领导下,吸收社内文教福利委员、卫生工作人员、妇女干部、 母亲代表、保育员代表组成托儿工作管理委员会,或由社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全社托 儿工作。强调保教人员的报酬要根据按劳取酬及自愿互利的原则,工分标准一般不低 于其本人参加农副业劳动的收入,农业合作社可以对保教人员进行适当补助。这些措 施的实行有力地调动了保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957年以后,全省托幼工作逐渐重视学龄前儿童的知识教育,相继择用了一些有 一定文化程度的中青年妇女充实保育保教队伍。1958年11月,中共山东省委制定了 《关于人民公社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初步规划(草案)》,提出保教人员应该选拔政治 可靠、思想进步、无传染病、热心保育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壮年妇女担任;保 育员在1959年内要求有初小文化水平,教养员有高小文化水平;并要求在1958年冬至 1 959年春普遍培训保教人员。1959年1月4日,中共山东省委批转省妇联《当前托儿 组织工作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告》,并指出,托儿所、幼儿园是人民福利事业的一项 重要工作,当前应注意骨干力量配备,派坚强的干部担任托幼工作,开办训练班,培 养保教人员。 据统计,1959年全省有110万保育工作者,仅1958年冬至1959年春,全 省受到有关教养方法、 饮食卫生、组织管理方面训练的保教人员就达79000多名。烟 台专区70%以上的保教工作者受过专门训练,昌潍、临沂专区大部分县也通过各种方 法将全部保教人员训练了一遍。有的地方建立了短期幼儿师范班,有的人民公社在红 专学校附设了幼儿教师班,很多地方通过业务讲座、先进保教工作者代表会等方法来 提高保教人员的思想、业务水平。 从1960年开始,在托幼组织整顿过程中,注意了保教人员的调整和培训,通过调 整, 全省保教人员总数比1959年减少了一半。1960年8月,省妇联转发了青岛市台西 区培训保教人员的经验,在全省推广。到1960年“六一”前后,全省有保教人员560 749名,其中已经受过各种训练的约占60%~70%。在训练方法上,各地采取长训与短 训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专区(市) 训练3个月,县里训练10天左右;以 中心幼儿园为主,建立了幼儿教育辅导网,教养员定期集体备课,相互学习;以市区、 公社为单位举办业余幼儿师范,以完小为主开办幼儿教育训练班,定期上课和辅导; 有的地区的公社还设立了幼教辅导员,定期传授教学课程,组织观摩交流和检查活动。 通过托幼组织整顿和保教人员的调整充实和培训,保证了保教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保教工作队伍出现了年龄老化、文化业务水平偏低的 严重情况。1973年,妇联组织恢复后,开始在全省农村兴办育红班,幼儿教师多选用 具有初中和高小文化程度的女青年担任。1976年,全省托幼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托幼 事业发展较快。到1978年,全省保教队伍增加到20多万名,但保教队伍普遍存在着业 务水平低、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城市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托幼组织的保教人员 中老、弱、病等状况仍未完全改变。为改变保教队伍状况,1978年省革命委员会在批 转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批示中指出,要加强保教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保教队伍;要求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托幼工作人员列入编制,对 保教队伍进行充实和调整;提出教育部门应把幼师培训列入规划,各教育局应设专人 负责幼教工作,省、地市的师范院校要增设幼师班,并恢复济南幼儿师范学校;还要 求卫生部门加强对幼教人员的婴儿卫生保健常识培训,帮助每个园所培养一名保健员。 1979年,在各级妇联和托幼工作领导机构的督促下,各地抓紧了幼教队伍建设,不断 提高保教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一方面选择了一批思想品德好、文化水平较高、身体 健康、热爱幼教事业的女青年充实幼教队伍;另一方面对在职保教人员加强了培训。 据1979年11月份统计,全省保教人员发展到414687名,保教队伍质量明显提高。青岛 市北区向阳红幼儿园的保教人员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麻烦,千方百计为家长解除后 顾之忧,在收托方面灵活多样,有全托、半托,还有日托、月托,并坚持24小时值班, 任何时间接送,幼儿园里都有人,并义务收托病残儿和孤儿,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 集体标兵”。这一年,全省共有26个托儿所、幼儿园被评为“全省三八红旗集体”, 40名保教人员被评为“全省三八红旗手” ,26名保育员、17名教养员、9名园所长被 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979年5月,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山东省托幼工作规划(草案) 》(1979- 1985) ,对有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工会、妇联负责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 教育部门负责幼儿教材编写和幼师培训及幼师培训的经费开支;卫生部门负责托幼组 织的卫生保健和业务指导工作。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幼师培训和队伍建设出 现了新的局面。1980年,济南、青岛两个幼儿师范学校恢复招生;各地(市)的师范学 校也纷纷增设了幼师班,为托幼事业培养输送专门人才。在全省农村幼师队伍中,中、 青年占到95.6%,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72%。在城市,过去那种保教人员老弱病号 多、 临时工多、文盲多的状况,也有了较大改变。1981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用3个月 时间,在济南幼儿师范学校为全省各地培训了50名幼师骨干。这一年,全省幼师招生 名额达到了1000名, 比1980年多招了300名,并对民办幼师的年龄放宽到了22岁。省 卫生厅在济南卫校举办了53人的保健学习班, 为各地3岁前儿童教育和儿童保育工作 培训了骨干。1982年,全省幼师招生名额达到了1200名。 1984年,全省幼儿师范学校发展到5所,并在8所中等师范学校和25所职业中学附 设了幼师班,山东师范大学也增设了学前教育专业,从1984年开始招生,为各地幼儿 师范、师范学校和幼师班培养师资。各地还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短训班、轮训班、进 修班、观摩教学、外出参观和教学业务研究等活动,加强对保教人员的专业训练。据 潍坊、 惠民、枣庄、济宁、临沂5个地市统计,1984年共办班152期,培训保教人员6 100多名。 省卫生厅举办了儿童保健培训班,培训了1000多名保教人员。在农村,许 多地方在幼儿教师的配备上,逐步由过去的常任制转变为招聘合同制,统一考试,择 优录用。为了解决好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势下幼教人员的报酬问题, 各地通过试点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保教人员的社会地 位有了很大提高。通过几年的调整充实和加强培训,全省保教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 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 1984年全省保教队伍有105800多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 9%, 中青年占93%,党团员占31%。掖县连续4年共拨出资金18000元,先后选送81 名保教人员到上海、天津、济南等地学习进修,并请全国知名专家教授为保教人员上 课,全县90%以上的保教人员能够用普通话上课,并初步掌握了幼儿教育的基础知识 和基本技巧。 1985年6月, 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托幼工作会议,领导小组组长马长 贵在会上讲话,对保教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要继续对保教队伍进行整顿, 逐步把那些年龄大、身体差、文化低,不适于做保教工作的人员调整出去,做适当安 排;选拔那些热爱幼教事业,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和一定专业能力的年轻人,充实到保 教队伍;要制定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保教水平。为了进一步妥善解决保教 人员的待遇问题,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这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加强托幼工作的暂 行规定》明确指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幼儿教师享受与小学教师同等待遇;企业 单位幼儿教师按企业工资规定办理;在农村,普遍实行统筹工资制,幼儿教师享受同 小学民办教师同等的报酬。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村保教人员的报酬待遇问题,省妇联及 时总结推广了泰安地区宁阳县实行统筹幼师工资、联教计酬的经验。全省各地逐步推 行了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统筹集资的办法,实行了幼师工资制。全省各级妇联和托幼工 作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托幼工作的暂行规定》,抓紧 了幼师队伍建设。在城市,按照幼儿教师标准,对幼教工作者进行全面考核;在农村, 积极推行幼儿教师招聘合同制,并进一步加强了对保教人员的培训工作。全省市(地)、 县、乡(镇)三级逐步完善了培训幼师的工作,对保教队伍素质的提高从长规划,从短 安排,培训前有计划、有措施,培训后有总结。1985年,省托幼办公室与省妇女儿童 活动中心联合举办了4期培训班,共培训350余人。临沂市将原来的南坊中学改为幼师 职业学校,招收学员184人,并常年在此校举办为期3个月的幼师培训班;德州地区在 第四中学常年举办幼师培训班;青岛市托幼办还制定了2年~3年的专业轮训规划;菏 泽地区举办了全地区幼儿教师能手评比活动等。所有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幼师素质 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1986年, 全省有40000多名幼儿教师接受了3个月至2年的专业培训,占幼师总数 的44.1%。各地还普遍制定了“保教人员职业道德规范”。1987年,省妇联协助教育 部门开办了山东省电视大学幼师中专班,进行了《教材教法》考核,进一步加强了对 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并推动有关部门普遍解决了农村幼师的报酬问题。到 1987年底,全省保教队伍发展到13万人。为鼓励幼儿教师自学成才,省妇联积极与有 关部门联系,建立了全省幼儿教师自学考试制度。在省妇联直属考点,仅1989年,参 加考试的幼儿教师就有280多人, 合格率达到95%以上。另外,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 院山东分院也开办了学前教育专业,为全省幼教系统培养具有正式学历的幼师管理干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