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大传》,相传伏生撰。实是伏生弟子张生、欧阳生等,就其所学,撰述大 义, 而成此书。 刘向校书,上于朝廷,凡41篇。《汉书·艺文志》“书”类著录“ 《传》四十一篇”,即指此书。 郑玄注《尚书大传》,见《后汉书》本传。据他的《尚书大传·序》,将原书的 41篇,铨次为83篇。 一、郑玄《尚书大传注》的辑佚 郑玄《尚书大传注》 ,《隋书·经籍志》著录为3卷,然而《旧唐书·经籍志》 和《新唐书·艺文志》均不言郑玄注,而称“伏生注”,盖误。《宋史·艺文志》已 不著录,故郑注当在唐以后随着《尚书大传》的散失而亡佚。清修《四库全书》时又 发现《尚书大传》的两种旧刊本,其中一种有郑注,即扬州四卷本。其第三卷为《洪 范五行传》,第四卷为《略说》,说明郑玄注《尚书大传》包括此二书。 清代,郑玄《尚书大传注》的辑本很多,主要有:卢文 辑《尚书大传注》4卷、 《补遗》1卷、《续补遗》1卷,见《反约篇》、《榕园丛书》甲集;孙之 辑《尚书 大传注》3卷、《补遗》1卷,见《四库全书》、《晴川八识》;袁钧辑《尚书大传注》 3卷, 又《尚书五行传注》 1卷、 《尚书略说注》1卷,见《郑氏佚书》;孔广林辑 《尚书大传注》4卷,见《通德遗书所见录》;黄辑《尚书大传注》1卷,见《汉学 堂丛书·高密遗书》、《黄氏逸书考·通德堂经解》;陈寿祺辑《尚书大传注》3卷, 见《皇清经解续编》。诸辑本中,以陈寿祺辑本较完备。 二、《尚书大传注》的体例 《尚书大传注》的各种辑本有较大差异,很难弄清原书面貌,今合并《尚书大传 注》、《尚书五行传注》、《尚书略说注》,探其体例。 (一)校出异文。《尚书大传》是今文家的著作,没有今、古文之别,仅有不同抄 本之异,郑玄据诸本进行校勘,在注中说明。如《虞传·九共》:“冬伯之乐,舞齐 乐,歌曰缦缦。”郑注:“齐,或为聚。” (引文见《郑氏佚书·尚书大传注》,下 同。)有时称“或作”,也是异文。 (二)纠正误字。也在注中指出。如《唐传·尧典》:“故《书》曰‘ 于六宗’, 此之谓也。”郑注:“ ,祭也。字当为 。” (三) 注明读音。 注中对某些难读的或特殊的字注明读音。如《周传·洛诰》: “ 然渊其志。”郑注:“ ,读曰播。” (四)解释词义。体式多样,内容丰富。常用“某,某也”。如《殷传·说命》: “隐者,此也。”郑注:“隐,痛也。”还常用“曰”、“谓”、“为”、“犹”等 术语释词。 (五)概括段意。语言精练。如《虞夏传·咎陶谟》:“马鸣中律,步者皆有容, 驾者皆有文, 御者皆有数。 步者中规,折还中矩,立则磬折,拱则 鼓。”郑注: “言声合于乐,体比于礼也。” (六)进行串讲。一边注释,一边讲解。如《唐传·尧典》:“尧为天子,丹朱为 太子,舜为左右。尧知丹朱之不肖,必将坏其宗庙,灭其社稷,而天下同贼之,故尧 推尊舜而尚之,属诸侯、致天下于大麓之野。”郑注:“左右,助也,若周之冢宰, 典国事。肖,似也。尧受运行,知天命在舜,又深知朱之不似,不欲命于天诛,如桀 纣也。山足曰麓。麓者, 也。古者,天子命大事,命诸侯,则为坛国之外。尧聚诸 侯,命舜陟位居摄,致天下之事,使大 之。”这种注释体式,在《五行传注》中较 多。 (七)说明阙疑。或原文有脱,或句意不明,便加以说明以存疑。如《虞传·九共》: “并轮八音四会,归假于祢祖。”郑注:“此上下有脱辞,其说未闻。” 三、《尚书大传注》的价值 第一,《尚书大传》是汉代今文家据《尚书》发挥自己学说的一部著作,对研究 汉代今文经学有一定价值。此书赖郑注存其佚文,后人也靠郑注读懂此书。如《周传 ·甫刑》:“古之听讼者,言不越辞,辞不越情,是故听民之术,怒必思,兼思意, 小罪勿兼。”郑注:“听,犹审也。怒,责也。责囚之罪必思意。兼,谓思其辞,思 其义。思义,重罪小可求以出之罪也。”此注能帮助读者理解原文。 第二,《尚书大传注》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到古代天文、历法、礼、乐、官制、 地理、刑法、人物、事佚等,保存了不少资料。如《虞夏传·咎陶谟》:“六律者何? 黄钟、蕤宾、无射、太蔟、夷则、姑洗是也,故天子左五钟,右五钟。”郑注:“六 律为阳,六吕为阴,凡律、吕十二,各一钟。天子宫具黄钟、蕤宾,在南北。其余则 在东西。” 第三,《五行传》以阴阳五行说释经,把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历史现象都说成 受五行支配。郑玄精通此说,注中详加阐释,有注释,有串讲,洋洋洒洒,篇幅是其 他几卷注的数倍,除有某些自然科学方面的资料外,多为迷信的内容,但也是研究汉 代思想史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