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山东地方工会是在建国前山东省职工抗日联合总会和山东省职工救国联合 会下属地方工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此后,随省内行政区划调整不断变化。 1949年6月山东内陆全境解放后,在原解放区行政区划基础上确定全省新行政区 划:济南、青岛、徐州、潍坊4个省辖市;省辖淄博工矿特区和昌潍专区;分设鲁中 南、胶东、渤海3个行署,下辖15个专区、2个市政府。这期间,山东省职工救国联合 会相继对其下属组织作了相应调整。至此,全省有4个省辖市职工联合会(筹委会), 省职工救国联合会驻淄博工矿特区和昌潍专区2个办事处,鲁中南、胶东、渤海3个行 署区职工联合会及其下属组织。 1950年5月,中共山东分局和省政府作出决定,撤销胶东、渤海、鲁中南3个行署 及其所辖行政机构,设立专区;各专区设专员公署,并调整了部分县、市。省职工救 国联合会相继对原辖各级工会作相应调整。至此,省职工救国联合会下辖:济南、青 岛、徐州三个省辖(地级)市总工会及省职工救国联合会驻滕县、临沂、泰安、沂水、 德州、惠民、淄博、昌潍、胶州、莱阳、文登11个专区办事处及其下属各县(市、区 、办事处)工会。 1951年7月,全省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省职工救国联合会改称山东省 总工会。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平原省建制,将原为山东省旧辖聊城、 湖西、菏泽3个专区划回山东省;将原为江苏的徐州、新海连市划回江苏省。省总工 会相继对所辖工会作了相应调整。至此,省总工会辖3个省辖地级市(烟台市升格为省 辖地级市)总工会,13个专区办事处工会,22个市辖区、6个县级市、140个县、1个特 区和1个办事处工会。 1953年8月至1956年3月,省政府调整区划先后撤销沂水、淄博专区和淄博工矿区 (1953年8月撤销沂水专区,淄博专区改为淄博工矿区;1954年12月,淄博工矿区改为 省辖地级市。)及文登、胶州、德州3个专区(1956年3月撤销文登、胶州、德州3个专 区。),并调整了部分县、市、区。省总工会相继对所辖工会作了相应调整。至此, 全省有4个省辖(地级)市总工会,省工会联合会驻8个专区办事处,5个省辖(县级)市 、6个市辖区和104个县工会。 1956年4月至1965年5月,省政府先后调整区划,莱阳专区更名烟台专区(1958年 10月);撤销泰安专区,划归济南市;济宁与菏泽两专区合并为济宁专区;惠民专区 与淄博市合并为淄博专区(1959年1月)。此后恢复菏泽专区(1959年7月)、泰安专区、 惠民专区(1961年7月)和德州专区(1961年9月),将惠民和济宁专区所辖淄博、枣庄两 个地辖县级市升格为省辖地级市(1961年9月)。省工会联合会(总工会)对所辖工会也 作了相应调整。这期间,1958年至1959年2月,受全国刮起的“工会消亡风”严重影 响,全省曾撤销21个县工会。此后,又陆续恢复。截至1966年5月,省总工会(工会联 合会)下辖4个省辖市总工会,驻9个专区办事处和124个县(市、区)工会。 “文化大革命”初期(1967年至1973年间),部分市、地适应造反派夺权需要,建 立了“革命工人代表大会委员会”(简称“工代会”)。1971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 全省各直辖市和各地区(1967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将各“专区”改称“地区”。)陆 续恢复工会组织,相继建立了总工会。 1978年7月,省革命委员会撤销各地区革委会,改称行政公署。省总工会相继将 原昌潍、烟台、临沂、泰安、济宁、惠民、德州、聊城、菏泽9个地区总工会,改称 省总工会驻各地区办事处。 1982年11月至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山东省新组建了东营(1982年11月)、 威海(1987年6月)、日照(1989年6月)、莱芜(1992年11月)4个省辖市。这期间,4市相 继召开工会代表大会,新建立了市总工会。 1983年10月至1985年5月间,为了充分发挥城市中心作用,山东省先后撤销潍坊 、济宁、烟台、泰安4个地区,分别成立4个省辖市。此后,4市相继召开工会代表大 会,建立了市总工会。 截止到1993年底,山东省总工会共辖12个省辖市总工会(不包括已划归江苏省的 徐州市总工会),5个地区工会办事处,41个省辖市区总工会,34个市(县级)总工会, 64个县总工会,1个办事处(县级)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