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鲁青实业开发总公司,是根据省政府[1992]71号文件精 神,经团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报省体改委批准于1992年10月正式成 立。鲁青实业开发总公司是团省委领导下的团办经济实体,是团省委 的直属企业,是本着扩大和弘扬共青团组织在社会各界的知名度和为 青年为社会办好事、办实事、为社会服务的原则而筹建的。当时从总 的情况看,兴办团组织的实体是可行的,而且服务性的项目也是多方 面的。鲁青公司于1992年10月16日在省工商局进行了注册登记,经营 性质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一类中型企 业。 公司刚刚着手搞经营主要以全国共青团出版系统的报刊图书发行 为主,在山东出版发行的青少年报刊有几十种。他们为了扩大在山东 的发行量,很愿意与公司合作,而公司又想在此业务上有所开展,所 以就初步签定了合作意向。公司制订在全省各地市设立代理机构的计 划,通过这种渠道,不仅能把健康有益的读物送到青少年手中,而且 还可以给各级团组织提供服务和增加团的服务经费创造条件。通过艰 苦的努力, 1992年11月底初步完成了预定的订阅图书、 杂志任务。 1993年元月份正式运转。经过公司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 第一年的发行工作任务,这给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刚组建时的工作人员,是经过调查和摸底从各大企业和中学 团委挑选的具有一定责任心和经验丰富的团干部;还有一部分人员是 采取向社会招聘的方式考核录取的。 公司分别设立了以下部门:1. 书刊发行部。负责代办团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团委的报刊杂志社、 出版社在山东团组织中发行的各种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 2.信息服 务部。负责省青少年、少先队的各种科技信息和中介服务,并且对青 少年教育承担各种培训服务。 3.办公室。负责公司各项日常工作, 协调各部门之间与外来客户的业务联系,收、发各种与经营有关的信 息。 4.商品经销部。负责代办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及其活动场所所 需要的各种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