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档案工作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研究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50年代 初,山东各科研机构形成的科研档案与科技资料混在一起保管,而且有些科研档案长 期散存在科研人员个人手中,没有进行归档、整理。 1960年2月, 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技术档案室工作暂行通则》后,省级各科研 单位依据《通则》的要求,开始建立科研档案工作,初步改变了过去管理混乱的状况。 1961年11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关于 加强科学研究机构中技术档案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要求各科研机构要根据这一报 告的精神和中共中央批准的《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中建立 科研项目专题档案的规定,认真把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起来。 1963年4月, 山东省档案管理局与山东省科委联合下达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档 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从建立健全档案机构、调整充实档案干部、实 行集中统一管理入手,迅速建立健全科研项目专题档案的归档制度,做好零散科研文 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解决保管档案所必需的库房、设备等问题。此后,全省各级 科研部门普遍把科研档案工作纳入了科学研究工作程序,各级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和档 案行政管理部门也加强了对科研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科研档案的管理水平较前 有了较大提高。 “文化大革命”期间,科研档案工作遭到严重破坏,科研档案的各项管理制度被 废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的科研档案工作得到了较快的恢复、整顿和发展。 特别是从1987年贯彻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下发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以后,全省科研档案的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各科研单位进一步健全了档案 机构,实行了科研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各科研单位一般都加强了科研档案的保 管措施,如设立专门保管库房,库房内配备防潮、防盗、防火、防腐、防光、防有害 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三是各科研部门一般都建立了保密、利用、统计、更改等 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各科研部门的档案室对接收的科研档案,基本上能按有关规定划 分保管期限和密级,并定期对科研档案进行鉴定。五是各科研部门的档案室大都编制 了科研档案的目录、索引、课题卡片、课题负责人卡片、课题成果卡片等检索工具和 成果介绍,积极开展了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