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山东大学堂、山东法政学堂、山东高等农业学堂、国立山东大学、齐鲁 大学等,都有教学档案的收集保存。建国后,各学校逐步加强了对教学档案的收集归 档工作。 1982年5月,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教育厅在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陕 西省档案局、高教局、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时强调 指出,教学档案是教学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晶,是学校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的形成、积 累和归档制度,对分散在教学人员手中的应归档的教学档案要抓紧收集归档。1987年 4月, 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在《关于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几点意见》中,又对教学 档案的收集、归档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全省各高等学校和 中、小学开始重视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如山东大学制定了教学档案的管理办法和教 学档案保管期限表,加强了对教学档案的收集与归档工作;部分高校把教学文件材料 的归档工作列入了学校各部、系、所的岗位责任制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烟台市的 中小学普遍建立起了教学档案工作,1985年底,据对12个县(市、区)的152个教学、 教研单位的统计,已收集归档教学档案5480卷;此外,青岛、济南、菏泽等市地也广 泛开展了教学档案工作。 山东各高等学校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上级教育 主管机关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如教育改革、教学计划、专业和课程设置、招 生、毕业生分配等方面的计划、指示、规定、办法等。(2)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如 “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办法、规定、条例,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3) 招生工作的材料。如招生计划、简章、专业介绍、新生名册、代培计划、合同,招生 工作总结等。(4)学籍管理的材料。如新生登记表,学生学籍卡片、成绩卡,在校 学生名册,学生学籍变更(升级、留级、休学、转学、复学、退学)等材料。(5) 学生奖惩材料。(6)教学计划、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总结等。(7)教 材方面的材料。如自编、主编教材的正本,各系各专业教材使用目录等。(8)教学 实习、生产实习方面的材料。如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的计划、大纲、总结,实习指导 书、实习讲义、实习结果鉴定,有代表性的实习报告等。(9)课堂教学材料。如课 程安排表,课程进度表,教师任课安排,典型讲义、教案,各系各专业的考试题等。 (10)优秀的、典型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评审意见等。(11)研究生及硕士、博 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册、学位论文及有关审批文件等。(12)毕业生分配材料。如毕业 生分配计划、方案、报告、总结、分配名单、毕业证书存根,供需见面的计划合同等。 (13)毕业生质量调查材料。学校对毕业生质量调查的计划、总结、调查表、使用单 位对毕业生质量的评审意见等。(14)师资培训的计划、考核和总结,出国进修等文 件。(15)教研室的教学总结,教师教学经验总结,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材料,教学情 况调查表等。(16)教师工作量的规定及执行情况。(17)夜大学、函授部和各类培 训班、进修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