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影响〗〖工厂〗〖矿山〗 1979年,全省接触有毒物质的厂矿企业有3684个,占厂矿企业总数的27.5%;接 触有毒物质作业的职工19.33万人(其中化工5.7万人,机械1.1万人),占职工总数的 4.3%。从事铅、苯、汞、有机磷、三硝基甲苯五种毒物作业的工人5.99万人,毒物 浓度合格率1978年为27%,1979年达到54.49%。铅作业环境空气测定合格率45%, 样品合格率47.74%,铅尘最高值514毫克/立方米。三硝基甲苯空气测定合格率26.3 7%。苯作业空气测定点合格率58.2%,冶金系统空气测定中铅烟最高值82.6毫克/立 方米,化工系统铅尘最高值514毫克/立方米。1984年,产生有毒物质的厂矿企业650 0个,占企业总数的43.33%;接毒工人32万人,占职工总数的6.4%。 此外,尚有接触放射性物质和从事潜涵、振动、高频、高温等物理性有害因素的 职工6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