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资〗〖全民所有制〗=〖国营〗〖职工〗〖集体所有制〗 全省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年平均工资,1985年为1136.42元,比1949年的276. 03元增长3.12倍,年平均递增4%,扣除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简称“物价指数”) ,实际增长1.41倍,年均递增2.5%。 (一)行业平均工资 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在行业之间最高的有地质普查和勘探业,其次是交 通运输、邮电通迅业;最低的为农、林、牧、渔、水利业,其次是商业、公共饮食、 物资供销和仓储业。在各个时期由低位次向高位次变化较大的有教育、文化艺术和广 播电视事业、建筑业;由高位次向低位次变化较大的有房地产管理、公共事业、居民 服务和咨询服务业以及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二)产业平均工资 全民所有制单位各产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第一产业低于三大产业综合平均工 资;第二产业,除1949年外,均高于综合平均工资;第三产业,除1949年外,均低于 综合平均工资。各行业年度的情况见表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