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以1988年7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妇女生育节育 抽样调查,抽样工作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主组织实施。1987年8月中旬海南区 及各市、县成立生育节育抽样调查办公室。海南建省后,改成立海南省生育节育抽 样调查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副厅长胡昌培任组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梁钧任副组长、吴燕廉(省经济计划厅社会发展处负责人)、符志光(省统计局)、 陈大富(省公安厅治安处负责人)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梁钧 兼任办公室主任,龙源 任副主任。全省19个市县也先后成立相应机构,各样本点 所在乡镇和村(居)委会都指定一名领导干部抓这次工作。 1988年5月中旬,全省选送21名计划生育干部参加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片 师资人员培训班,回省后承担了调查的教学任务和现场调查指导工作,培训了312 名调查员。 这次抽样调查的重点对象为15-57岁的已婚妇女,调查内容为个人的基本情况, 月经、怀孕、生育、哺乳及避孕等情况,人口迁移与流动情况,1981年以来死亡人 口情况,样本点的社会经济状况等。 这次抽样调查样本点的抽取由全国统一进行,采用分层、系统、整群、不等比 的抽样方法,遵循随机的原则,等距抽取样本点(村、居民小组、集体户)。全省 19个县均有被抽中样本点。全省样本点共269个,人口48866人,占总人口的8.09%, 样本点整群规模平均182人。 本省于6月30日前做好现场调查前各项准备工作,7月1日正式开始现场调查,7 月15日全省现场调查结束。全省有21位经国家级培训的指导员参加现场调查指导, 312位经省级培训的调查员进行现场登记,各市县计生委全力以赴,参加宣传发动 和现场组织工作。调查期间,国家抽样调查小组副组长梁济民亲临本省检查指导。 这次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得到广大群众的密切配合。工作取得完满成 功。海南省调查数据经国家抽样调查办公室技术审查通过,全部符合全国规定的质 量要求,受到国家计生委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