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0月25-31日,自治区在南宁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参会代表370多人。 会议内容主要是进一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计划生育的指示;传达全国计划生育 汇报会精神;总结自治区几年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经验;会上表彰了131 个 计划生育先进集体。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赵茂勋在会上 讲了话。 1981年3月31日-4月4日,在南宁召开自治区计划生育工作会。参加会议的有各 地、市、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长(当时多是党政领导兼任)、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共有350多人。会议交流经验并对全自治区11个地、市、县和121个公社(镇)计划 生育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1986年2月21-24日,自治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南宁召开, 参会代表600多人。会上表彰了龙胜各族自治县等522个先进集体和桂林地委书记龙 川等291人的先进个人。其中有龙胜、荔浦县(自治县)等16 个先进集体被授予计 划生育红旗单位。大会给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荔浦县奖励二万元,龙胜各 族自治县奖励一万元,苍梧县龙圩镇奖励0.5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乡昌背村 奖励0.1万元。 1986年3月1-4日,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全 自治区有356个先进集体、190个先进个人受到大会表彰。龙胜各族自治县在大会上 被国务院授予计划生育红旗县。 1986年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奖,促进了基层统计网络 建设和统计质量的提高,有效地发挥了统计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当年,有 9 个单位获奖。桂林地区、梧州地区和南宁市获一等奖,玉林地区、钦州地区、桂林 市和北海市获二等奖,百色地区、河池地区获三等奖,计划生育委员会对获一、二、 三等奖者分别发给少量奖金。 1987年3月3-6日,自治区计划生育工作会在荔浦县召开。参会有各地、市、县 计划生育主任,柳铁、军区、武警部队等计划生育部门领导共190多人。 自治区党 委副书记陶爱英到会讲话。会上表扬并奖励了桂林地区等8个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1988年1-3日,自治区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会在宜山县召开。 参加会议的有 各地、市计划生育服务站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共200多人。会议期间, 自治区 计划生育委员会韦颂平主任向荣获全国先进计划生育服务站称号的宜山县、全州县 转发了奖状。这两县还分别获得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奖励的2万元建站奖金。 1988年3月8-11日,召开自治区计划生育工作会, 传达全国计划生育主任会议 精神和总结广西几年来计划生育工作,布置今后工作任务。会上,奖励了荔浦县等 20个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并分别发给奖金1.0万元至3.0万元。 1990年5月26-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广西计划生育“双先会”,出 席大会的各级党政领导和先进集体、个人代表共510多人,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给桂林地区、梧州地区、桂林市和龙胜各族自治县等272 个单位授予计划生育先进 集体称号;给蒋毅等242人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陈辉光等8名自治区党政 军领导人出席会议并向先进集体、个人颁发奖旗和奖状。会后,对18个获表彰的地 区、县(市)颁发厂1-3万元的奖金,获奖者是:桂林地区、梧州地区、 桂林市、 大新县、扶绥县、鹿寨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荔浦县、恭城县、岑溪县、富川瑶族 自治县、钟山县、平南县、百色市、田阳县、宜山县、防城各族自治县、南宁市郊 区。 1988年计划生育先进单位获奖一览表 ┌─────────────────────┐ │荔浦县30000元 桂林市10000元 │ │桂林地区20000元 梧州地区10000元 │ │龙胜各族自治县20000元 灵川县10000元 │ │富川瑶族自治区20000元 全州县10000元 │ │钟山县20000元 临桂县10000元 │ │百色市15000元 贺县10000元 │ │灌阳县15000元 田阳县10000元 │ │宜山县15000元 阳朔县10000元 │ │大新县15000元 岑溪县10000元 │ │资源县15000元 桂林市郊区10000元 │ └─────────────────────┘ 1990年11月,在全国计划生育“双先会”上,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 自治县、平南县、大新县4个单位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 奉孝刚(龙胜各 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督导员、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系统 劳动模范称号。桂平县县委书记李纪恒、武宣县县委书记黄业初、浦北县副县长苏 太娟、河池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兰远洪、钟山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江胜、南 宁市郊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丰愉、临桂县西江镇计划生育管理站站长李风玲、百 色市那毕乡计划生育管理站副站长罗玉兰等8 人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优秀工作者称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