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邮政人口调查 中国邮政局在1919年、1920年、1925与1928年均有中国人口的调查报告,但都 只记载人数,而无户数和男女人口数。因邮政线路的划分与中国当时行政区域不尽 符合,所以,邮政局的调查与政府调查结果并非一致,调查质量不高,调查数据不 够准确。1919年,邮政调查东三省(原黑龙江、吉林、辽宁)共有人口12258335人 (《中华民国统计提要》)。1926年,中国邮政局在全国24个邮区进行人口调查, 全国总人口为485508838人,原吉林、黑龙江两省人口为10265260人(1928年《第 一次中国劳动年鉴》)。 2.海关人口调查 民国时期,中国海关常对中国人口数进行调查,其调查方法简单,调查质量也 不高,只查人数,而无户数及分男女人数。1918年,海关调查东三省总人口为 19290000人,其中绥芬河1260人、哈尔滨31400人、瑗珲3040人、依兰35630人(《 中华民国统计提要》)。 3.教会人口调查 1913年,在中国传教的基督教会召开会议,组成中华续行委员会,后改称中华 基督教协进会,决定调查中国人口。1916年,制定调查方法,1918年开始调查, 1919年调查结束,1922年发表调查结果,原黑龙江省为200万人(《东方杂志》卷 二十五)。该教会除引用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户部报告、1910年(清宣统二年) 民政部报告外,还从各地长官及警察方面的调查报告中获取资料,加上传教士的估 计,缺漏之处又以邮政局估计数目作为补充,调查质量虽不可靠,但因调查单位缩 小到县,比按省估计又前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