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0年代后,黑龙江省经历了由高生育率向低生育率的过渡。五六十年代,育 龄妇女人均生育六七个孩子;七十年代以后,特别是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人均生育 3.9个孩子;八十年代,妇女平均生育2.3个孩子。 黑龙江省人口生育率变化表 表6-14 ┌────────┬───┬───┬───┬──────┐ │生育率 │50年代│60年代│70年代│1980-1981年 │ ├────────┼───┼───┼───┼──────┤ │一般生育率(‰)│233.97│194.56│125.46│82.18 │ │总和生育率(‰)│6837.0│6500.7│3914.2│2218.3 │ └────────┴───┴───┴───┴──────┘ 由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特别是1980年9 月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 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号召党、团员带头实行一对 夫妇只生育1个孩子以后,全省妇女生育胎次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1979-1982年, 一胎率逐渐上升,二胎率逐渐下降。1982年与1979年相比,一胎率上升了21.27%, 多胎率下降到12.33%。 黑龙江省从1963年开始抓计划生育工作,但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 计划生育工作一度中止。1981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 个新的阶段,建立了省、地、市、县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组) ,培养了一大批热爱本职工作、懂业务、素质高的计划生育队伍与技术骨干,广泛 宣传了人口理论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制定了若干具体的生育政策与实施办法,总 结了许多成功的工作经验,如富裕县(代表内地县)、黑河市(代表边疆县)分类 指导的工作经验,如孕前管理、无计划外生育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等 经验,都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人口生育的科学化、系统化、信息化管理新秩序正在 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