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划管理是计划生育管理的核心。其管理原则是:坚持处理好政策与计划 的关系、宏观控制与微观调节的关系,把人口增长纳入计划管理的轨道。具体管理 方法是: 一、把人口计划纳入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70年代初,国家研究制定第四个五年计划时,周恩来总理提出要将人口计划纳 入国民经济计划。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1971年,山东省开始把每年的人口计划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提出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要使人口自然增长 率逐年降低,力争到1975年,城市降至10‰左右,农村降至15‰以下。省和各地开 始组织进行人口预测,编制长期和近期人口规划,制定“六五”人口计划和到2000 年人口发展设想。 为了强化人口计划管理,80年代中期以后,全省实行了人口计划包干。1984年 11月,省政府根据国家下达山东省的人口计划包干指标,把“七五”时期到2000年 人口计划包干指标下达各市地,并要求逐级落实到县和基层,制定出具体计划和措 施。蒙阴县坚持人口包干计划与落实生育政策相结合,落实长远人口规划与安排年 度计划相结合,落实生育指标与落实节育措施相结合,实现了政策与计划的统一, 并把全县人口计划落实到村,落实到人,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1986年3月,省 计生委在蒙阴召开全省落实人口计划包干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了蒙阴的经验。即 墨县制定人口计划管理和审批一、二胎生育程序的具体规定,运用计划管理手段迅 速控制了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1987年计划生育率达99.8%。1988年4月,省计生 委在即墨召开全省人口计划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总结即墨经验的基础上,于同年8 月下达了《关于加强人口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基层生育计划与人口计划呈报 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了人口计划管理制度。 二、层层分解,把人口计划落实到基层。 山东省分时期制定人口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县级 人口计划,一般采取上下结合的方法制定落实,即一方面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 指标,一方面根据乡镇摸底上报的符合晚婚和按照生育政策应安排的出生人数,经 过综合平衡,留有余地地编制。乡、村人口计划一般在头一年3月前,把符合生育 政策应安排生育指标的人数落实到户头、人头,做到既从严控制人口增长,又符合 实际,合情合理。落实生育计划,一般是由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上报,乡计 生办审查,报县(市、区)批准,然后张榜公布,发给生育证,并做到“四知道”, 即:本人知道、家庭知道、干部知道、群众知道。威海、烟台、青岛、济南、淄博 等市、地的多数基层单位,基本实现了“青年结婚适龄化、妇女生育有计划、人口 增长按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