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联书店济南分店、商务印书馆济南分馆 和东方书社组成,1952年1月1日正式对外营业,地址在济南市经二路2 92号(原三联书店店址)。经理张蔚岑(原济南商务印书馆经理),副经理 张炜(原济南三联书店经理)、王畹芗(原东方书社经理)。下设会计科、业 务科、服务部和第一门市部、第二门市部,共有职工70人。业务、人事、财 务直接由北京总管理处领导管理,党团组织、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属中共济南市 机关委员会领导,与新华书店济南分店共同组成一个党支部。主要发行三联书 店、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开明书店出版的图书,经销人民出版社及全国各 公私合营出版单位的图书。与新华书店在发行业务上分工协作,互相批发图书 。科技书、大专教材及部分文艺书以中图分公司为主经营,新华书店积极配合 ;对服务于政治、学习运动图书的发行,则以新华书店为主,中图分公司积极 配合。 1953年春节开始,分公司实行“节日零售图书减价办法及平日读者购 书优待办法”。办法规定:元旦减价3天,春节减价7天,“五一”减价3天 ,“六一”儿童读物减价1天,“八一”对军人及持有证明文件的烈军属减价 1天,国庆节减价7天,各少数民族最重要的节日减价7天。上述优待,一律 9折。平时读者购书,凡1次购买100册以上者,给予9.5折优惠。这种 办法实行后,图书销售量大增。 1954年1月1日,根据政务院出版总署决定,中国图书发行公司济南 分公司并入新华书店济南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