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三个时期,全省的专营图书发行机 构,已查有799家。 清代的图书出版业,编、印、发尚未实行 明确的分工,一般出版单位都是自己组编书稿,自设作坊刻印,自立门头销售 。清代的商办刻坊和官办书局,都是这样的统一体,比较著名的有济南的山东 书局、中和堂、恩锡堂、聚文堂,聊城的书业德、有益堂、善成堂、宝兴堂, 淄博的三益堂、益友堂等。清代也有专营图书发行机构,如济南的翰文斋、商 务印书馆济南分馆,青岛的中华书局青岛分局同记,济宁的文宝斋、古香阁, 邹县的会文堂,蓬莱的文成生书坊,聊城的金善堂、公仁堂,临沂的艺林堂, 蒙阴的启蒙书社,单县的天星奎等。 民国时期的图书出版业,编、印、发有所分工,图书发行业已成为独立的 行业。这一时期,作为编、印、发统一体的书店书局也还存在,如国民党统治 区的武学书馆、东方书社、白皋如书社,日伪统治区的新民图书社,解放 区的泰运书店、大众印书馆等,但与清代相比,数量大大减少。 新中国成立后,自1951年1月起,编、印、发实行了彻底的分工,所 有图书发行机构都专营图书发行,主渠道是新华书店。在全省新华书店中,有 90多家创建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和解放区,30多 家建于建国后。到1987年,全省有各级新华书店129处,外文书店1处 。新华书店已成为山东省图书发行史上规模最大、实力最强、信誉最高的发行 机构。 兼营图书发行机构已在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出版机构”中记述,本章着 重记述专营图书发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