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正当中央号召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教育事业、 提高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四化建设合格人才之时,枣庄市薛城区金河公社中 学发生一起严重的毁校事件。事件是从修缮学校校舍引起的。当校方找金河公 社宋庄建筑队修缮时,薛庄建筑队便以“学校的钱不让他们挣”为由,煽起一 场毁校辱师的破坏活动。他们推倒了学校伙房烟囱,在学校门前挖沟截路不准 通行,刨毁校门、校墙,开动抽水机向校院灌水,并污言秽语辱骂教师。学校 投诉公社不得解决之后,向《枣庄日报》发出呼吁。报社认为,这是一起严重 危害教育事业的事件,便于8月28日以头版头条刊登金河中学的来信,并加 了编者按,指出事件的严重性,号召全市人民开展讨论。之后,《枣庄日报》 以“薛庄毁校事件说明了什么?”为题,连续刊登读者的来信、来稿,讨论持 续到9月底,先后刊登6期,共发稿20余篇。通过这个讨论,在全市掀起了 尊师重教的活动,提高了教育工作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