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播电视事业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国家拨款,业务创收。 建国初期,山东人民广播事业规模很小,国家拨款也很少,1950年, 全省广播事业国家仅拨款25.38万元。随着广播事业的不断壮大,国家投 入的资金逐渐增多,到1960年全省广播电视事业拨款达到256万元,其 中省级80万元,市(地)级34万元,县级133万元,乡(镇)级10万 元。基本建设投资额1952年全省为24万元,到1958,年达到80多 万元。1960~1962年经济困难时期,基本建设投资基本停顿。60年 代中后期,全省建立了一批中波转播台,到1970年,全省广播电视事业费 国家拨款达到1285.45万元,其中省级139.67万元,市(地)级 125.14万元,县级510.78万元,乡(镇)级509.86万元。 基本建设投资额617万元,其中省级254万元,市(地)级195万元, 县级168万元。70年代,山东电视台恢复播出,青岛电视台建立,同时建 起了一批高山骨干转播台,到1980年,全省广播电视事业经费国家拨款2 472.5万元,其中省级466.89万元,市(地)级635.03万元 ,县级555.08万元,乡(镇)级815.52万元。全省基本建设投资 467.21万元,其中省级137.88万元,市(地)级295.61万 元,县级投资33.72万元。 1980年2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 理体制的暂行规定》,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省、市(地)、县、乡 (镇)的广播电视经费,分别纳入各级财政预算。1980~1990年,山 东广播电视事业蓬勃发展,全省各级财政拨款大幅度增加,到1990年底, 全省已达12313.41万元,其中省级拨款2180.6万元,市(地) 级拨款3949.67万元,县级拨款4217.08万元,乡(镇)级拨款 1966.06万元。全省基本建设投资额1243.04万元,其中省级6 10万元,市(地)级464万元,县级148.8万元,乡(镇)级20. 24万元。从山东人民广播事业诞生起,至1990年底的40多年时间里, 国家投放全省事业经费共计91879.69万元,其中省级16345.5 2万元,市(地)级25857.16万元,县级29582.66万元,乡 (镇)级20140.09万元。全省累计基本建设投资额18663.7万 元,其中省级9399.55万元,市(地)级5828.69万元,县级3 415.16万元,乡(镇)级20.24万元。 广播电视是一项重装备、高消耗的事业,事业的发展要求投入的资金越来 越多,由于国家财政还不够富裕,不可能有更多的资金投入。为了弥补事业经 费的不足,山东广播电视系统各个单位都积极设法开拓资金来源渠道,组织业 务创收。业务创收的项目主要有:广播广告、电视广告、广播电视报刊和音像 制品的出版发行、广播电视器材销售及维修等。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的业务收入 资金,在1980年以前是很少的,1980年时还不足50万元。1981 年以后,业务收入资金不断增加,1984年全省已达到429.29万元, 其中省级166.4万元,市(地)级127.46万元,县级102.73 万元,乡(镇)级30.7万元。1990年,全省业务收入资金达到513 1.88万元,其中省级1359万元,市(地)级2470.12万元,县 级1025.03万元,乡(镇)级277.73万元。1980~1990 年,全省累计业务创收资金达到15731.4万元。这些资金绝大部分用于 发展事业,少部分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 事业经费的按排使用,山东广播电视系统各单位掌握的原则是:一是保证 广播电视宣传任务的完成和广播电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需要;二是保证 广播电视技术设施建设,特别是一些关键技术设备建设的需要。仅在1985 ~1990年的6年时间里,省财政拨专款补助全省县级有线广播台、站更新 设备,累计达1008万元;三是保证广播电视科研经费的需要。山东广播电 视科学技术研究所自成立至1990年,就拨给科研经费600多万元;四是 扶持贫困地区和因遭受自然灾害而特别急需的支出。基本建设投资掌握的原则 是:一是保证广播电视的重点建设项目,扩大覆盖面,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能力、播出和传输质量。如省广播电视中心大楼和全省的微波干线建设,分别 投放资金5700万元、1400万元;二是改善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为了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山东广播电视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 有关政策。省广播事业局、省广播电视厅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下达的 财务管理文件精神,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有《山东省广播事业局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1979年6月)、《山东省广播 事业局1981年广播事业经费预算包干计划》(1981年8月)、《关于 广播电视系统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1982年6月)、 《关于转发广播电视部、财政部“关于广播电视系统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负伤致 残抚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84年7月)、《关于山东省艰苦广播电 视台(站)津贴的暂行规定》(1984年9月)、《关于实行自行车补贴的 具体规定》(1986年3月)、《关于清查固定资产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的意 见》(1987年9月)、《关于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经费定额的规定》 (1990年5月)等。同时,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务法规,交流工作经验。 1978年,山东省广播事业局在德州召开了全省财会人员基本建设制度培训 班,1987年,山东省广播电视厅组织全厅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自1985年 以后,山东省广播电视厅每年都对所属独立财务单位进行财务大检查,并建立 监督机构,对事业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1986年,省广播电视厅计财基建 处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1990年,省广播电视厅设立了专门财务监督机构 审计处。由于加强了管理,保证了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了山东广播电视 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