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石文化及商、周遗址。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只楚镇芝水村西。西部因修蓝烟铁 路受到破坏,东部被部分民宅所压,仅存面积南北长约200米, 东西宽约 60 米。 1961年发现。1983年秋与1988年春,北京大学考古系与烟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两次 进行发掘。揭露面积近500平方米, 发现岳石文化和晚于岳石文化早于珍珠门遗址 的芝水二期文化,以及汉代与清代墓葬。 芝水二期文化陶器以夹砂为主,泥质陶较少。器表多素面,纹饰以凹弦纹为主, 次为附加堆纹、刻划纹、乳钉纹等。器类有罐、碗、盆、钵、豆等。石器以磨制为 主,有铲、斧、凿、刀、镞等。骨器有铲、锥、镞等。芝水三期文化陶器以夹砂陶 为主,泥质陶数量比二期文化增多。纹饰以绳纹为主,次为弦纹和圆泥饼纹等。器 类有鬲、罐、碗、豆、瓮等。石器以磨制为主,有斧、铲、镰、刀、镞、锤等。骨 器有铲、锥、镞、针等。芝水二期文化在胶东尚属首次发现,时代相当于商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