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前寨、莒县陵阳河及大朱村遗址出土大汶口文化晚期的陶尊,颈部(极个 别在近底部)多刻有图像文字。自1957年以来,这一带共发现此类陶尊及陶尊残片 18件,得 图像文字7,图像符号2(图7-2,1~5)。多一件一字或一个符号,两字或 两个符号者仅两例。有的在其刻画范围内涂有朱彩。陶尊文字的发现,为研究中国 古代文明,文字的起源,以及居住在今诸城、莒县一带大汶口人的族属、宗教信仰、 意识形态等问题提供了物证。专家学者对图像文字的考释,各有见解,综述如下: “ ”图像文字陶尊 2件。一件为残片,长50厘米,厚约3厘米。上段灰黑, 下段灰中泛白,饰篮纹。残字为“ ”之半,涂朱。70年代初,诸城前寨遗址出 土,藏诸城县博物馆。另一件完整,灰陶,口径30厘米,高52厘米。尖底,腹中部 以下呈灰白色,通体饰篮纹。颈部刻“ ”,不涂朱。1957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 土,藏莒县博物馆。图像文字由“○”、“ ”、“ ”三部分组成。释读有 三种意见。一种认为:字顶端“○”为“日”之象形;中间为“云气”之摹画;最下 为山形。合一字释为“旦”。另一种认为:“○”为日形,释“日”;其下为“火焰” 之形,释“火”。合一字隶定为“炅”,乃“热”本字。还有一种意见认为:“○” 为日字之象形;中间的图像下部呈弧形,其总体之形为火焰升腾之象,释“火”; 其下“ ”,平底,为五峰并联的山形,应释“山”。合一字隶定为“ ”,即“ ”字之祖型,其原始涵义,有春季到来之意。应是先民为祈祷农业丰收,庆祝春 季到来,摹画祭祀太阳神场面的一个图像文字。 图7-2 大汶口图像文字九种(摹本) “ ”图像文字陶尊 共5件,其中残2件。①灰陶,口径36.4厘米,高53.5 厘米。尖底附假圈足,直径6厘米。通体饰篮纹,颈部刻画“ ”。60年代初莒 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莒县博物馆。②陶尊残片,素面,褐色陶,刻画“ ”。 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临沂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③陶尊残片,灰陶,颈部刻“ ”,字已残。1979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④黑陶, 口径33厘米,高63.5厘米。筒状深腹,尖底,通体饰篮纹,颈部刻画“ ”。 1979年秋莒县大朱村遗址出土,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⑤灰陶,口径41厘米, 高60厘米,小平底,径9厘米。通体饰篮纹,颈部刻画“ ”。莒县大朱村遗址 出土,藏莒县博物馆。 对“”的释读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与“”为一字,是“ ”字的简体, 通释“旦”或“炅”。另一种认为,“ ”字乃由“ ”蜕变而来,释“炅”, 有夏季到来之意。“ ”是“ ”字的异体。“ ”下部“ ”是“火” 字“ ”的异体,“ ”隶定为“ ”,乃“ ”的繁义。 “ ”图像文字陶尊 黑陶,口径39厘米,高59厘米。假圈足,直径8厘米。 通体饰篮纹,颈部刻画“ ”。1979年春,莒县陵阳河遗址17号墓出土,出土时 陶尊内有一层很厚的烟灰。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图像“ ”,上部呈树形,下部之“ ”,形如坛台,剡上,底平,两边内 弧,底宽6厘米,上肩宽6.5厘米,肩与底间高7.5厘米,并树木通高20厘米。有两 种释读意见:一种释“封”,是甲骨文、金文中“封”字的初文;一种认为是大汶 口人崇拜地母、社坛植树形象的原始摹写,与甲骨文中的“南”字形似,是“南” 字的远祖。 “ ”图像文字陶尊 3件。①褐色陶,口径41厘米,高54.5厘米。圜底, 通体饰篮纹,颈部刻画“ ”。1979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山东省文物考古 研究所。②灰陶,口径31厘米,高65厘米。细筒状,深腹,尖底,通体饰篮纹,颈 部、腹下部各有两行圆圈状饰。颈部刻画“ ”,涂朱。近底部刻画“ ”,不 涂朱。1976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莒县博物馆。③灰陶,口径37厘米,高58厘 米。小平底,通体饰篮纹。近底部刻画“ ”,不涂朱。1979年莒县大朱村遗址 出土,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 ”由4条内弧线刻划而成,下端两条封闭,上端为一大一小的两个缺口, 形如筒、桶一类器物形体的摹画。一种意见认为,这类图像为原始摹写的口笛一类 乐器之形;一种意见认为是文字,在甲骨文中作人名使用,在金文中作人名或族名 使用;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是古史传说中的“风”姓或“凤”姓始祖太昊部族的族 微。 “ ”图像陶尊 黑陶质,腹中部以下灰中泛白。口径33.5厘米,高67厘米。 尖底,通体饰篮纹。颈部刻一图像“ ”,涂朱。1979年莒县大朱村遗址出土, 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者认为这是一复合图像,由3部分组成,其顶端的“ ”,是耒的象形;其下部“ ”,是古代铲类农具耜形的摹画;图像中间“ ”,表示渗滴液体,或即渗滴酒液之状。推测是大汶口人崇拜酒神原始形象的摹 画。 “ ”图像陶尊 2件。一件完整,黑陶质,口径42厘米,高56厘米。假圈足, 径4厘米。通体饰篮纹,颈部刻此图像,涂朱。1979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山东 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一件为陶尊残片,褐色陶,陶片饰篮纹,图像文字亦残损。 1979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这一图像由三部分组成,也是一复合图像。图像上端刻画一“ ”;中部一 “盆”式器,或为沥漏缸的摹画,“盆”沿两端刻画两个禾叶,或指示“盆”内所 放为谷物,“盆”下刻画一道,并于两端刻画两叶,叶带钩剌;图像下部绘一盆。一 种意见认为此图像可能是一种饰有羽毛的冠类物的象形;另一种意见认为是人们用 收获的谷物,经酒曲发酵,放入沥酒缸,再经带钩剌的茅草过滤后接入盆中这一沥 酒过程的摹写。 “ ”图像文字陶尊 共3件。一件刻画“ ”、“ ”两个图像。另 一件,灰陶,口径40厘米,高64厘米,颈腹各饰两道圆圈装饰,通体饰篮纹。颈部 一侧刻“ ”,其对侧刻“ ”,涂朱,60年代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第三件, 灰陶,口部残,颈部刻“ ”,涂朱,1966年莒县大朱村遗址出土。三器均藏莒 县博物馆。 研究者认为,这一图像与沥酒图像顶端的“ ”为一类物,系由“ ”蜕变 而来,是大汶口先民在酿酒过程中对其祭祀、崇拜的酒神形象的摹画。形体近似甲 骨文、金文中的“ ”字,乃“享”字的远祖。 “ ”、“ ”图像文字陶尊 共3件。刻“ ”字的陶尊,另有“ ”字。“ ”字陶尊2件,均为灰陶。一件口径40厘米,高54厘米,底部附一 假圈足,径4厘米。通体饰篮纹,文字刻于陶尊颈部,60年代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 另一件,口径39厘米,高43厘米,小平底,径4厘米。通体饰篮纹,文字刻于陶尊 颈部,1987年莒县陵阳河西部杭头遗址出土。三器均藏莒县博物馆。研究者皆释“ ”为“ ”,释“ ”为“斤”。但有的认为是锄、斧一类农业工具的象形 字,与农事或兵事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