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汶口文化陶尊及图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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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城前寨、莒县陵阳河及大朱村遗址出土大汶口文化晚期的陶尊,颈部(极个
别在近底部)多刻有图像文字。自1957年以来,这一带共发现此类陶尊及陶尊残片
18件,得  图像文字7,图像符号2(图7-2,1~5)。多一件一字或一个符号,两字或
两个符号者仅两例。有的在其刻画范围内涂有朱彩。陶尊文字的发现,为研究中国
古代文明,文字的起源,以及居住在今诸城、莒县一带大汶口人的族属、宗教信仰、
意识形态等问题提供了物证。专家学者对图像文字的考释,各有见解,综述如下:
  “  ”图像文字陶尊 2件。一件为残片,长50厘米,厚约3厘米。上段灰黑,
下段灰中泛白,饰篮纹。残字为“  ”之半,涂朱。70年代初,诸城前寨遗址出
土,藏诸城县博物馆。另一件完整,灰陶,口径30厘米,高52厘米。尖底,腹中部
以下呈灰白色,通体饰篮纹。颈部刻“  ”,不涂朱。1957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
土,藏莒县博物馆。图像文字由“○”、“  ”、“  ”三部分组成。释读有
三种意见。一种认为:字顶端“○”为“日”之象形;中间为“云气”之摹画;最下
为山形。合一字释为“旦”。另一种认为:“○”为日形,释“日”;其下为“火焰”
之形,释“火”。合一字隶定为“炅”,乃“热”本字。还有一种意见认为:“○”
为日字之象形;中间的图像下部呈弧形,其总体之形为火焰升腾之象,释“火”;
其下“  ”,平底,为五峰并联的山形,应释“山”。合一字隶定为“ ”,即“
 ”字之祖型,其原始涵义,有春季到来之意。应是先民为祈祷农业丰收,庆祝春
季到来,摹画祭祀太阳神场面的一个图像文字。
  图7-2 大汶口图像文字九种(摹本)
  “  ”图像文字陶尊 共5件,其中残2件。①灰陶,口径36.4厘米,高53.5
厘米。尖底附假圈足,直径6厘米。通体饰篮纹,颈部刻画“  ”。60年代初莒
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莒县博物馆。②陶尊残片,素面,褐色陶,刻画“  ”。
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临沂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③陶尊残片,灰陶,颈部刻“ 
 ”,字已残。1979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④黑陶,
口径33厘米,高63.5厘米。筒状深腹,尖底,通体饰篮纹,颈部刻画“  ”。
1979年秋莒县大朱村遗址出土,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⑤灰陶,口径41厘米,
高60厘米,小平底,径9厘米。通体饰篮纹,颈部刻画“  ”。莒县大朱村遗址
出土,藏莒县博物馆。
  对“”的释读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与“”为一字,是“  ”字的简体,
通释“旦”或“炅”。另一种认为,“  ”字乃由“  ”蜕变而来,释“炅”,
有夏季到来之意。“  ”是“  ”字的异体。“  ”下部“  ”是“火”
字“  ”的异体,“  ”隶定为“ ”,乃“  ”的繁义。
  “  ”图像文字陶尊 黑陶,口径39厘米,高59厘米。假圈足,直径8厘米。
通体饰篮纹,颈部刻画“  ”。1979年春,莒县陵阳河遗址17号墓出土,出土时
陶尊内有一层很厚的烟灰。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图像“  ”,上部呈树形,下部之“  ”,形如坛台,剡上,底平,两边内
弧,底宽6厘米,上肩宽6.5厘米,肩与底间高7.5厘米,并树木通高20厘米。有两
种释读意见:一种释“封”,是甲骨文、金文中“封”字的初文;一种认为是大汶
口人崇拜地母、社坛植树形象的原始摹写,与甲骨文中的“南”字形似,是“南”
字的远祖。
  “  ”图像文字陶尊 3件。①褐色陶,口径41厘米,高54.5厘米。圜底,
通体饰篮纹,颈部刻画“  ”。1979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山东省文物考古
研究所。②灰陶,口径31厘米,高65厘米。细筒状,深腹,尖底,通体饰篮纹,颈
部、腹下部各有两行圆圈状饰。颈部刻画“  ”,涂朱。近底部刻画“  ”,不
涂朱。1976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莒县博物馆。③灰陶,口径37厘米,高58厘
米。小平底,通体饰篮纹。近底部刻画“  ”,不涂朱。1979年莒县大朱村遗址
出土,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  ”由4条内弧线刻划而成,下端两条封闭,上端为一大一小的两个缺口,
形如筒、桶一类器物形体的摹画。一种意见认为,这类图像为原始摹写的口笛一类
乐器之形;一种意见认为是文字,在甲骨文中作人名使用,在金文中作人名或族名
使用;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是古史传说中的“风”姓或“凤”姓始祖太昊部族的族
微。
  “  ”图像陶尊 黑陶质,腹中部以下灰中泛白。口径33.5厘米,高67厘米。
尖底,通体饰篮纹。颈部刻一图像“  ”,涂朱。1979年莒县大朱村遗址出土,
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者认为这是一复合图像,由3部分组成,其顶端的“
  ”,是耒的象形;其下部“  ”,是古代铲类农具耜形的摹画;图像中间“ 
 ”,表示渗滴液体,或即渗滴酒液之状。推测是大汶口人崇拜酒神原始形象的摹
画。
  “  ”图像陶尊 2件。一件完整,黑陶质,口径42厘米,高56厘米。假圈足,
径4厘米。通体饰篮纹,颈部刻此图像,涂朱。1979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山东
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一件为陶尊残片,褐色陶,陶片饰篮纹,图像文字亦残损。
1979年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藏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这一图像由三部分组成,也是一复合图像。图像上端刻画一“  ”;中部一
“盆”式器,或为沥漏缸的摹画,“盆”沿两端刻画两个禾叶,或指示“盆”内所
放为谷物,“盆”下刻画一道,并于两端刻画两叶,叶带钩剌;图像下部绘一盆。一
种意见认为此图像可能是一种饰有羽毛的冠类物的象形;另一种意见认为是人们用
收获的谷物,经酒曲发酵,放入沥酒缸,再经带钩剌的茅草过滤后接入盆中这一沥
酒过程的摹写。
  “  ”图像文字陶尊 共3件。一件刻画“  ”、“  ”两个图像。另
一件,灰陶,口径40厘米,高64厘米,颈腹各饰两道圆圈装饰,通体饰篮纹。颈部
一侧刻“  ”,其对侧刻“  ”,涂朱,60年代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第三件,
灰陶,口部残,颈部刻“  ”,涂朱,1966年莒县大朱村遗址出土。三器均藏莒
县博物馆。
  研究者认为,这一图像与沥酒图像顶端的“  ”为一类物,系由“  ”蜕变
而来,是大汶口先民在酿酒过程中对其祭祀、崇拜的酒神形象的摹画。形体近似甲
骨文、金文中的“ ”字,乃“享”字的远祖。
  “  ”、“  ”图像文字陶尊 共3件。刻“  ”字的陶尊,另有“ 
 ”字。“  ”字陶尊2件,均为灰陶。一件口径40厘米,高54厘米,底部附一
假圈足,径4厘米。通体饰篮纹,文字刻于陶尊颈部,60年代莒县陵阳河遗址出土。
另一件,口径39厘米,高43厘米,小平底,径4厘米。通体饰篮纹,文字刻于陶尊
颈部,1987年莒县陵阳河西部杭头遗址出土。三器均藏莒县博物馆。研究者皆释“
  ”为“ ”,释“  ”为“斤”。但有的认为是锄、斧一类农业工具的象形
字,与农事或兵事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