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气象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气象台站的业务、服务工作。主 要任务是督促气象台站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业务、服务工作方针、政 策、原则、计划和业务技术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帮助指导气象台站的业务 技术工作,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 为提高气候站的观测工作质量,1957年3月,省气象局以(57)气 站字第141号文颁发《气象台站管理气候站暂行办法(草案)》,按照行政 区划和交通方便的原则,确定德州等12个气象台站管理禹城、临清等24个 气候站(1958年1月调整为14个气象台站管理33个气候站),省气象 局台站科直接管理18个气候站。 1958年起,专区(市)气象台设立业务管理组(或设专人分管),省 气象局以(58)气站字1664号文通知,自1959年1月1日起,气象 台站地面观测记录审核、技术指导和技术问题解答,由专区(市)气象台负责 ;气象台站的高空气象观测、日射观测和以后新增业务项目的审核和业务技术 检查、指导,仍由省气象局台站科负责。70年代,市地气象局设立业务管理 科,加强了对气象台站气象业务和服务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