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地区文化局 1952年4月,菏泽专署教育科改称专署文教科。1956年, 成 立专署文化科。1958年,文化科撤销,成立专署文教卫督导组。1958年10月,菏泽、 济宁两专署合并,成立济宁专署文教局。1959年6月,菏泽专署恢复, 成立菏泽专 署文教局,设文化、普教、业教、行秘4个组。“文化大革命”期间, 当地文化工 作由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管理。1972年,成立地革委政治部文化组。 1975年,成立地区革命委员会文化局。1980年,地区行署文化局改称地区文化局, 局内设文化科、艺术科、政工科和办公室,1984年增设纪律检查组。 聊城地区文化局 1949年10月,聊城专署设立文化科。1955年11月,设立聊城 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文化科。1958年2月,文化科撤销, 文化工作归专员公署督 导室文卫组领导。同年8月,专署文教局成立。1970年12月, 文化工作归聊城地区 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化组领导。1975年3月,地革委文化局成立。1978年10 月后, 改为聊城地区行署文化局,下设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艺术科、社会文化科、文物 研究室、戏剧研究室、计财经营管理科、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