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3月,山东省文化局决定在青岛、兖州建立2处电影器材供应修理站,分 别负责东部和南部地区电影机械维修和电影器材供应。同时在各专区、市设立电影 机器修理组,负责本地区电影机器修理和器材供应工作。 1958年,经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在济南市建立电影机械修配厂,将原青岛、 兖州2个电影器材供应修理站扩建为电影机器修配厂;将莱阳、泰安、昌潍、惠民、 聊城、菏泽、临沂7个修理组扩建为电影机器修理站,并新建淄博市电影机械修理 站。以上厂、站分别负责本专区、市电影放映设备维修和电影器材供应工作。1970 年3月,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将原文化部门所属济南、青岛、济宁、烟台4个 电影机器修配厂移交给当地机械工业部门领导管理。此后,除淄博市外,其它地、 市先后将文化部门所属电影机器修配厂(站)移交当地工业部门管理。各厂(站)领导 管理体制改变后,工业部门加强了领导,为各厂充实了人员,增加了设备,提高了 生产能力。但电影器材供应出现上下错位、供应渠道不畅的局面。1983年5月,山 东省机械工业厅、山东省文化局决定将各市(地)电影机器修配厂经营的电影器材供 应业务,移交给各市(地)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各市(地)电影公司设立器材科,负 责本地区的电影器材供应业务,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业务上与山东省电影器材公 司对口。至1990年底,除山东电影机械厂外,尚有济南、潍坊、滨州、聊城、兖州 电影机器修配厂。其它厂(站)因无电影机械生产任务,已改变生产方向。 为保证放映活动的正常开展,1956年建立的各县电影放映队逐步建立修理组。 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成立后,普遍设立技术(修理)股(组)负责本县(市)电影技术管 理、放映设备维修和电影器材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