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污染〗〖监测〗〖工业废水〗〖1960-1983〗〖排放〗〖数量〗 〖医院污水〗 随着工业废水的排放不断增加,山东省从60年代开始对废水污染进行监测。 1960年,山东省污染较重的化工企业有济南化工厂(含氟废水)、济南磷肥厂( 含磷废水)、青岛台东化工厂(含铬废水)、张店农药厂(含有机氯和有机磷废水)、 青岛化工厂(含氯废水)。 1964年,全省产生工业废水的单位有35个,1965年增到370个。由于未能认真 处理废水中的有害物质,致使山东省水域和地下水源严重污染。 1972~1973年,省卫生防疫站组织有关地市卫生防疫站,对沿海和主要河流沿 岸的济南、淄博、潍坊、北镇、掖县、招远、黄县、蓬莱、福山及芝罘等10个市县 (区)约700个工厂的排污情况和主要河流入海口的水质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每 天约有34万多吨工业废水经小清河、潮河、白浪河、圩河、夹河及烟台市区诸河流 入渤海;黄河山东段每天有890多个厂矿的238万吨废水经其入海。 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后,山东省开始把治理废水作为治理“三 废”的重要内容。1976年,成立了省环境保护办公室,各地市和大中型企业相继建 立环境保护专业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开始制订全省和 地市废水治理规划。 1977~1978年,省环境卫生监测站对济南市6家医院污水污染监测,污水中致 病菌全部超过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1980年,全省化工系统年排出废水量为1亿吨,有害物质主要有汞、镉、铬、 铅、砷、酸、碱、氟化物、硫化物、油类、酚、氰醛、苯、苯胺、有机磷、有机氯 等。含有害物质的污水未经处理,严重污染了山东水域的地下水。 1981年,省卫生防疫站同泰安、济宁、济南等地市卫生防疫站完成该3地市49 个医院的检查,只有个别医院进行污水处理,多数医院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 1983年,全省各级医院每日约有5万吨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污水排放,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