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气体〗〖污染〗〖监测〗〖大气〗〖环境〗〖结果〗〖处理〗 〖沂蒙冶炼厂〗〖1980〗 1978年,省环境卫生监测站开始对沂蒙冶炼厂及污染区进行监测。至1980年, 监测表明,厂区、污染区、周围环境(土壤、大气、粮食)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大 气铅污染:厂区超过卫生标准26.2倍,污染区超过卫生标准32倍。土壤铅污染:污染 区超标259~309倍,检出范围在260~310毫克/公斤;对照区土壤超标49~59倍,检 出范围50~60毫克/公斤。污染区居民每人每天从空气、食物、水中吸收铅量超过 对照区居民吸收量的915.8倍。铅作业工人、污染区居民、学生尿铅含量阳性率分 别为50.04%、53.4%和32.26%。铅冶炼车间周围居民中,铅吸收人数占40.87%, 轻度铅中毒占12.5%。铅作业工人铅吸收人数占总人数的19.4%,轻度铅中毒占34. 26%。省总工会、省劳动局、省卫生厅、省环境保护局将沂蒙冶炼厂监测结果报告 了省人民政府,以求解决。 1980年,全省排出的有毒气体约60亿立方米,其中主要是硫酸厂排出的二氧化 硫,硝酸厂的氧化氮,氯碱厂的氯气、氯化氢,磷肥厂的含氟尾气,氮肥厂的氨气, 炼油厂的氢化沥青尾气、石油裂解气、甲烷等有毒气体。 1981年10月,省卫生厅再次向省政府报告沂蒙冶炼厂铅、镉污染危害职工和居 民健康的情况。11月,省经委召集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局、省卫生厅、省环 境保护局、省总工会、省冶金厅等7个部门和临沂地区行署负责人研究决定,由省 冶金厅负责治理。 1981~1983年,省环境卫生监测站对济南、泰安、枣庄、潍坊4个市6个焦化厂 进行大气污染监测(表2-1)。 1983年,经省环境卫生监测站监测,山东铝厂和淄博铝厂的两个电解车间,是 南定地区的主要氟污染源,大气和粮食均受到污染,污染半径大于5公里。对人健 康的危害主要表现为氟斑牙发病率升高。 1983年,省总工会、省劳动局、省卫生厅、省环境保护局第三次联合对山东沂 蒙冶炼厂尘毒污染严重情况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建议在限期内转产和停产,省人民 政府批准了报告。 1981~1984年,全省有毒气体排放量以二氧化硫增加最多,多数有毒气体的排 放量逐年减少(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