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收费〗〖管理〗〖建国后〗〖检疫〗〖办法〗〖财务〗〖经济〗 〖1979-1985〗 1979年,卫生部、财政部、外贸部制发《关于进口食品卫生检验收费的规定》, 卫生部制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收费办法》。1982年9月,卫生部又 修订制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收费办法》,1984年,卫生部、财政部 制发了《关于试行预防接种收取劳务费的通知》。本省均参照执行。 1985年6月,卫生部、财政部制发《恢复进出境交通工具卫生检疫签证收费的 通知》,山东省按部颁标准执行收费。山东沿海港口机场的出入境卫生检疫收费, 由青岛、烟台卫生检疫所承办。食品卫生检查收费等,主要由各市地、县防疫站承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