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语言理论是在荀子和墨辩学派的哲学著作中阐发的。《荀子·正名篇》 阐发了语言理论;《墨子》中论述了逻辑与语言的关系。 百家争鸣时代产生的语言理论,没能发扬光大,后来只有《颜氏家训·音辞篇》 “夫九州之民言语不同”、“古今言语时俗不同”的言论,尚可称为语言理论的闪光。 20世纪初叶,科学的语言理论从西方引进,50年代又学习苏联的语言理论,直到 60年代, 才有独立的思考和探讨。 孙良明的《〈语法理论〉中几个问题的商榷》 ( 《文史哲》 1961年第1期) 、孟英的《论语音发展的内在基本矛盾》 (《中国语文》 1961年第7期)是其代表。 80年代,张志毅先后发表了《印欧语与汉语历时类型比较略论》、《汉语曲折语 变化的简化与消失》,可看出山东对普通语言学理论探讨的努力。薛德泰也有《论语 言发展的一般内部规律》、《语言与社会生活》等文发表。葛本仪主编的《语言学概 论》1988年由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