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口罐头检验始于1953年,青岛商检局主要依据出口合同进行感官理化和微 生物项目的检验。1955年,出口罐头被列入现行实施检验商品《种类表》。11月,开 始驻厂检验,并执行外贸部商检总局等部门共同制定的《一九五五年出口罐头规格标 准》及《全苏罐头规格标准》。 1957年,青岛商检局执行外贸部商检总局下发的《输出、入商品罐头检验暂行标 准》和食品工业部发布的《水果罐头物理感官检验规格名词解释》。 1958年,青岛商检局受理报验的出口罐头增加到30多个品种,但由于生产设备和 加工技术等原因,产品质量不稳定,内容物酸败、含菌量超标、罐内壁腐蚀等问题时 有发生。 1959年,青岛商检局协助罐头生产厂成立了质量检验科,并培训了检验人员,采 取与罐头厂共同检验的方法,实行批批检验,加强检验把关。 1960年,青岛商检局在驻厂检验的同时,采取了商检自验,巡回下厂检验的方式。 全年出口检验合格率为75%。 1961年,青岛商检局执行轻工业部、外贸部下达的《对资出口罐头质量内部掌握 幅度》。1962年,按照轻工业部制定的《罐头产品质量标准》、《马口铁罐型规格系 列》、《罐头产品包装、标志、验收规则及运输与保管》、《罐头产品名词术语》等 标准进行感官理化和细菌检验。 1963年,青岛商检局在检验烟台罐头厂生产的猪肉对肠罐头时发现杂菌指数偏高, 经储存测试发现霉点并有酸味,查至加工过程确定原料被细菌污染,为此,督促厂家 改进了工艺和卫生条件。 1966年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检验工作受到冲击,出口罐头索赔事件增多。 1973年, 《出口罐头口岸查验办法》下发执行。同年,烟台罐头厂300吨原料猪 肉生霉, 厂方不顾商检驻厂员的劝告,生产午餐肉罐头380吨。经检验,发现罐头内 容物有黑霉菌丝,青岛商检局决定不予放行,维护了信誉。 1974年,山东对北也门出口水果罐头5000吨,为确保产品质量,商检人员对库存 的商品进行了抽查,查出有锈听、胖听和低无空罐现象,责成返工整理1500吨,复验 合格后予以放行。 1975年,青岛商检局采用原子吸收法对35个品种、90个样品进行重金属含量普查, 发现4个样品含铅量超过标准规定, 肉类罐头中含锌量较高。同年,对腌制类罐头增 加了检测亚硝酸盐残留量的项目,对蕃茄酱及原汁整蕃茄罐头增加了测定蕃茄红素和 霉菌计数的项目,对水果罐头增加pH值的测定。 1976年,山东开始加工芦笋罐头出口。由于缺乏加工技术经验,质量问题比较突 出。为使山东芦笋罐头顺利出口,青岛商检局会同生产、加工、贸易单位召开专门会 议, 通过质量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同年,提取36种罐头6 00个样品进行长菌率普查,提取67个样品进行“六六六”和“滴滴涕”残留量普查, 查得长菌率为13%,水果类罐头有机氯农药残留量低于肉类和水产类。 1978年, 济南肉联厂生产的雪菜肉丝罐头150吨,出现内容物酸败。青岛商检局 检验后发现6个生产日有平酸菌, 经调查分析,确定系原料细菌污染和加工工艺卫生 控制不严所致,就此帮助该厂采取了原料清洗加氯消毒,增加清洗次数和改变杀菌规 程等措施,加强了卫生管理,杜绝了类似事故的发生。 1979年,青岛商检局试行外贸部商检局下达的《出口罐头检验工作细则》。年内, 组织工、贸部门对全省罐头厂进行了卫生大检查,促使加工卫生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至年底,烟台罐头厂先后获得了希腊、联邦德国、马耳他等国的注册。同年,就糖水 洋梨风味不佳、软硬不一等问题,青岛商检局组织供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研究,确定 推迟原料下树时间,采取严格选料、适度加工措施,提高了出口质量。 1980年,山东出口罐头生产厂增加到13个,由于罐头生产厂工艺技术和设备条件 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如午餐肉罐头因加工温度不严,杀菌气压不 足等,使产品质量下降;芦笋罐头存在内容物酸败变红现象。针对上述问题,青岛商 检局采取了巡回下厂指导生产,加强卫生检验的措施。 1981年,青岛商检局根据检验工作需要,购置了投影仪,解决了出口罐头密封结 构检验问题。采用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有效地检测了西维因等15种农药残留量。 此外,还根据罐外生锈、发霉等情况,制定了《山东省出口罐头纸箱包装有关规定》, 统一规范了出口罐头外包装。 1982年,青岛商检局重点进行出口罐头大宗品种的监督检验工作,通过技术交流 和巡回检查,解决了一些质量问题,芦笋罐头出口量跃居全国首位,一度出现问题的 潍坊罐头厂将检验合格率提高了17%。同年,还对13种罐型111个样品进行罐体结构和 密封性能检测,根据检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研究。 1983年,青岛商检局会同工、贸部门连续两次召开质量会议,有针对性地研究解 决质量问题,对问题较大的限期改进,对不加整顿的停止受理报验。同年,出口罐头 检验合格率达96.69%, 其中,芦笋罐头检验合格率达99.25%。青岛罐头食品厂等7个 厂生产的双壳贝类罐头获得了西班牙注册。1984年起,执行轻工业部制定的罐头食品 综合标准。 1985年,山东商检局监督管理的重点是推行卫生注册工作。首先要求生产企业按 照《食品厂库最低卫生要求》和罐头厂卫生检查36条进行对照落实,加快卫生、技术 条件的改造,美化厂区环境,健全检验机构、检验仪器和规章制度。在工厂自查的基 础上,商检人员进行复查。通过改造,经核准13个出口罐头生产厂全部符合要求,予 以注册。为巩固注册成果,还在抓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制度化的同时,建立起三级质 量检验网。同年,山东商检局开始执行国家商检局下达的《出口罐头检验工作细则》。 出口罐头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98.42%。其中,“飞轮”牌芦笋罐头获联邦德国国际食 品博览会金奖。 1986年6月, 山东商检局组织部分罐头厂生产的芦笋、午餐肉、清蒸猪肉罐头等 15个样品参加了国家商检局召开的全国出口罐头质量评比检查会议,获得一类的4个, 二类的6个, 三类的4个,四类的1个。下半年,组织工、贸部门对13个罐头厂进行了 注册复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卫生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技术管理情况,对薄弱环节提出了 改进意见。同年,山东商检局还分别举办了罐检微生物学习班和罐头内外包装验收学 习班,并对罐头原料、成品进行检测。该局经对1120个样品测试,初步掌握了各厂原 料和不同工艺流程过程中平酸菌的污染情况,撰写了《关于芦笋罐头平酸菌问题的初 步探讨》论文。 1987年,山东商检局将稳定芦笋罐头质量,保持名牌声誉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先 后牵头召开了8个大型座谈会,强化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参与对9个罐头厂新车间土 建图纸审核和旧车间改造工作,对问题较多的乳山罐头厂深入车间,对关键生产工序 给予指导,帮助工厂严格原料清洗和杀菌冷却用水的加氯消毒处理和检测,加快了工 艺流程。 同年,出口芦笋罐头检验合格率为98.85%,出口花生米罐头返工率由16.7% 降至1.16%,剔除低无空率由4.22%降至0.6%。 1988年,由于马口铁放开经营及抢购原料等原因,导致几种大宗品种的出口罐头 质量下滑。山东商检局向有关部门呼吁对拳头产品的重视和保护并加大监督力度,组 织举办学习班,为企业培训质检员15名。 1989年,芦笋罐头原料抢购风愈演愈烈,罐头质量迅速下滑,约有5000吨芦笋罐 头通过非法渠道出口,外商反映强烈。对此,山东商检局多次研究改进措施,稳定罐 头质量,严格把关。除对10%的产品进行自验外,其余全部参与共同检验。与此同时, 还加强了口岸查验和单证审核工作,在内外包装的查验中,严格按规定比例开箱,逐 听棒击打检。还根据不同工厂的质量管理水平,采取有的放矢的办法,提前开罐抽查。 同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分别开展了无菌检验和食品添加剂与汞、镉的检测, 对贝类罐头增加贝类毒素检测项目,对花生米罐头增加黄曲霉毒素检验。 1990年,山东商检局与省一轻厅和省食品进出口公司联合召开出口罐头质量工作 会议,分析、总结出口罐头存在的问题,遏制生产“水货”的倾向。同年,山东商检 局组织工、贸部门在贯彻部颁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糖水洋梨等3种水果罐头的物理、 感官指标的具体规定,使生产、检验更具可操作性。 1991年,山东商检局将监管工作延伸到生产过程中,协助、督促新生产厂提高生 产技术,配合企业研制了小贝和蚕蛹罐头等新品种。会同外贸部门根据样品质量制定 了与外贸签订合同的成品技术条件,使贝类产品顺利进入了国际市场。同年,对清蒸 牛肉罐头变红问题进行了研究; 举办罐头微生物检验培训班3期,为50个罐头厂培训 了80个检验人员。 1992年,山东商检局按照《出口罐头检验管理工作规程》的要求,对出口罐头生 产厂进行了分类管理,对一类厂采取抽验方式,对二类厂采取扩大比例抽验,对三类 厂采取批批检验方式。同年,全面实施商业无菌检验(干果罐头仍按原标准检验5种致 病菌) 。山东商检局参与编写的《利用冻芦笋加工芦笋罐头的研究》获外经贸部科技 进步三等奖。 1993年,山东商检局着重帮助罐头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推行GMP与HACCP, 加强了对原料、半成品处理、封口、杀菌等几个关键控制点的把关,把不合格产品消 灭在萌芽状态。针对西班牙政府因贝类毒素问题对中国贝类产品禁止进口的不利局面, 及时向国家商检局汇报情况,通过外交途径予以协调。配合外贸部门接待了西班牙有 关人员,大力宣传了商检法规和检测技术,促使西班牙解除了禁令。同年,举办了两 期罐头密封检测和马口铁检验培训班,对40多个罐头厂77名学员进行了培训。 1994年,山东商检局对20多个罐头厂的40多台杀菌锅进行了热分布测定,对杀菌 锅的安装、操作规程等进行了系统评价,对热分布不均匀或操作不规范的提出改进意 见,使其达到规范化,从而提高出口罐头的杀菌质量。同年,举办罐头封口、杀菌培 训班两期,共培训学员126人。全省商检系统罐头检验人员进行了上岗考核。 1995年,盐水花蛤罐头部分货物内容物腐败,导致加拿大客户退货。以此为契机, 山东商检局督促企业进行严格整顿,加强工艺、卫生管理和注册厂的分类管理与后续 管理,对7个西班牙注册的罐头厂全部进行了复查。同年,青岛罐头厂等5个生产贝类 罐头厂获得了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以下简称美国FDA) 的低酸食品登记。全年,出口 罐头检验合格率达到99.52%。 1954年-1995年出口罐头检验数量统计表 表2-24 ┌──┬──┬──┬────┬┬──┬──┬───┬────┐ │年度│批次│数量│金额 ││年度│批次│数量 │金额 │ │ │ │(吨)│(万美元)││ │ │(吨) │(万美元)│ ├──┼──┼──┼────┤├──┼──┼───┼────┤ │1954│74 │86 │1 ││1975│2883│7654 │424 │ │1955│456 │1201│35 ││1976│2996│11506 │61 │ │1956│490 │1672│42 ││1977│1600│12249 │87 │ │1957│106 │1770│64 ││1978│3248│14221 │85 │ │1958│619 │5265│249 ││1979│3875│16683 │1137 │ │1959│224 │5365│181 ││1980│2981│15941 │1170 │ │1960│527 │2889│104 ││1981│1657│14780 │1483 │ │1961│501 │2063│43 ││1982│1891│18606 │1400 │ │1962│849 │2820│32 ││1983│1644│17746 │1619 │ │1963│607 │2084│92 ││1984│1363│16546 │1734 │ │1964│17 │3230│117 ││1985│1864│20480 │1922 │ │1965│98 │4549│ ││1986│4719│19294 │1987 │ │1966│743 │4938│138 ││1987│4057│23987 │1944 │ │1967│636 │4456│143 ││1988│3950│30121 │3066 │ │1968│789 │4430│156 ││1989│5202│32164 │2558 │ │1969│690 │5551│181 ││1990│6247│36062 │2732 │ │1970│572 │5739│187 ││1991│4440│32589 │3200 │ │1971│1439│5612│171 ││1992│4198│17014 │2000 │ │1972│1631│6746│243 ││1993│2742│33455 │2700 │ │1973│1641│6669│303 ││1994│2099│22119 │3130 │ │1974│2713│7849│401 ││1995│1951│29652 │3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