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技术条件鉴定,系指对承载出口商品的运输工具(船舶、船舱)适载条件的鉴 定工作。鉴定结果作为承运人履约义务证明和供有关方面明确责任及处理货损事故的 依据。 1951年3月1日起,青岛商检局开始凭申请办理验舱和监装工作。主要对苏联及东 欧国家出口的花生仁、 果监装中搞通风铺垫,按《船舶积载》和船方要求操作。195 3年12月4日,编写了《检验冷藏舱与检视工作简凡》,上报外贸部商检总局。同年, 受理装运出口冰蛋冷藏舱验舱业务,对船舱进行清洁和温度检验,对出口冻货装船时 分别测温。 1954年3月,青岛商检局制定了《油舱密固试验办法(草案) 》,对密固试验之目 的要求、 操作方法与掌握标准和应注意事项加以明确。8月,制定了《船舱检验与检 疫工作配合办法》 。同年还起草了《油舱检验操作规程》初稿。1955年5月27日,该 局拟订了《关于货物装船铺垫配合办法》草案,12月,开始试行新修订的《海运冷藏 商品检温监装和冷藏舱效能检视操作规程(草案)》。 1957年1月1日起,青岛商检局执行外贸部颁发的《海运出口货物验舱监装办法》, 受理验舱监装工作, 并函送有关单位参照执行。9月26日,按照外贸部商检总局的布 置, 编写了《花生仁的积载方法》和《烟叶积载方法》初稿,上报商检总局。195 8 年8月1日起, 对冷冻货物出口,采取对外贸测温工作记录审核出证。1959年4月,派 员参加全国商检局登轮鉴定工作会议,青岛商检局主持修订了《油舱检验操作规程》, 1960年1月颁布执行。1961年12月25日,汇编了《验舱监装证书结构及用语参考资料》 初稿,上报外贸部商检局。同年,共完成出口验舱13批,出口监装7批。 70年代,该局验舱监装工作较少,只有部分中波公司的班轮提出申请。进入80年 代,随着对日本和东南亚地区粮油食品出口贸易增多,验舱监装业务逐步有所增加。 1982年11月,青岛商检局翻译了国外《洗舱指南》,并予以改编,正式出版,为 中国在液体石油化工品储运时的洗舱验舱工作提供了第一部参考书。此后,又翻译了 日本NKKK编写的《液体化工品运输手册》等资料,应用于验舱和容量计重工作。 1984年7月1日起,山东商检局开始对出口粮油食品、冷冻品的实施法定验舱,规 定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装运技术条件的船舱,不准装运。80年代后期,青岛地区 的年验舱业务达到300多船次。 由于运输船舶设施条件不断更新、完备,除申请冷藏 舱检验和测温之外,基本不申请油舱密固和干货舱监装。1989年8月1日,执行《商检 法》,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实施强制性检验,即承运人或者装 箱单位在装货前必须申请检验,否则不准装运。 进入90年代后,山东商检局的验舱业务技术逐步与国际接轨,为国际航运界所认 同。 1992年6月,“玛莎”轮拟装5000吨大蒜去新加坡,经船舱检验发现该轮货舱状 况和通风设施不符合装运大蒜的条件,判为不合格。船方不服,请英国劳埃德公司验 船师专程来青岛共同检验,其结果与山东商检局鉴定意见完全一致,至此,船方叹服。 1995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国家商检局下发的《装运出口商品船舱检验管理办法》。 同时,根据《出口粮油食品、冷冻品船舱检验办法》实施法定验舱。同年,由于集装 箱运输业务的发展,大部分冷冻货和食品改为集装箱运输出口,验舱工作已呈逐年减 少的态势,全年该项业务仅有96船次。 1951年-1995年青岛运输工具检验批数统计表 表4-2 ┌──┬─────┬─┬──┬─────┐ │年度│验舱(船舱)│ │年度│验舱(船舱)│ ├──┼─────┤ ├──┼─────┤ │1951│34 │ │1966│62 │ │1952│69 │ │1968│100 │ │1953│91 │ │1969│38 │ │1954│74 │ │1970│34 │ │1955│21 │ │1971│59 │ │1956│14 │ │1978│107 │ │1957│12 │ │1979│174 │ │1958│19 │ │1980│193 │ │1960│12 │ │1990│310 │ │1961│13 │ │1991│260 │ │1962│3 │ │1992│230 │ │1963│13 │ │1993│214 │ │1964│18 │ │1994│194 │ │1965│55 │ │1995│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