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市场是从综合市场中分离出来的以经营某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为主的市场, 如服装市场、蔬菜市场、小商品市场等。 专业市场的划分,按省工商局下达的划分标准为: 1.独立成市,不混设在综合集贸市场内,与综合集贸市场有明显分离的标志, 并天天交易; 2.某一品种或某一大类商品占市场成交额或成交量的70%以上。农副产品中的 蔬菜、瓜果必须按单一品种统计(如大葱、大蒜); 3.经县以上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由市、地工商局确认; 4.有固定场地和相应的服务设施; 5.有专人管理、服务和统计; 6.上市摊位在50个以上或月成交额在3万元以上。 专业市场大体分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产区专业批发市场。这类市场一般设在农 副产品主要产地和乡镇、村企业及家庭工业比较集中的地方;第二种是销地专业市 场。这类市场大多设在城市和集镇,主要靠引进外地大批商品进行批发交易;第三 种是中转集散市场。这类市场既不设在产区也不设在销区,而是把产区的产品引进 来,再扩散出去。它是根据历史习惯和商品自然流向以及交通条件形成的。 山东省的专业市场虽然从1984年起才陆续形成,但发展很快。1986年,全省有 专业市场80处,1987年为313处,到1990年已达到687处。专业市场的发展得到了各 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许多地方的市长、县长、乡(镇)长亲自抓市场建设。随着商 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专业市场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档次也越来越高,向着楼房式、 现代化方向发展。 专业市场的发展,不仅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专业户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还为城乡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开辟了广阔的渠道。它在搞活 流通、活跃城乡经济、促进山区商品经济的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起了重 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