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计划经济逐步被商品经济所取代,生产者、经 营者与消费者的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某些生产经营者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 充好、伪造仿冒、以假充真、短尺少秤、强迫搭配、任意提价以至出售霉烂变质、 危害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商品。对此,广大消费者深恶痛绝,强烈要求成立消费者 协会,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消费水平日益 提高,对消费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成立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进行正确指导, 以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素质和生活质量。另外,为了更有效地实施对商品和服务的监 督管理,也需要成立消费者协会,将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有机地结合起 来,以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