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烟〗〖标准化〗〖建国后〗〖1963-1985〗〖分级〗〖标准〗 1963年,省科委根据国家科委要求,组织省供销社、省轻工业厅、省农业厅、 省外贸局、省烟草研究所和青岛烟厂等单位,组成烤烟分级标准试点工作组,进行 烤烟分级标准试点工作,工作组在益都县的弥河公社石家楼大队、东坝公社泊子大 队、张孟公社南四大队和桓台县索镇公社赵家大队,按国家烤烟分级标准试验方案 进行收购和试验。1964年3月,试点工作组向国家科委报送了《山东省烤烟分级试 验总结》。1966年底,省计量标准局根据国家科委《关于烤烟国家标准草案1966年 试行和验证工作的意见》,在益都县和安丘县进行了17级烤烟国家标准草案验证工 作。1978年,全省试行了15级制烤烟国家标准草案。1981年后,全省贯彻执行《烤 烟》、《烤烟检验方法》两项国家标准。1984年,为改变烤烟质量下降问题,省烟 草公司在中国农科院烟草研究所帮助下,制订了《烟叶挂杆复烤质量及工艺规程》 省企业标准,1985年又制定了《烟叶烘烤技术规程》省企业标准,统一了全省烟叶 的烘烤方法。此外,省烟草公司每年都制作烟叶实物标准,作为收购定级分等的依 据,由省标准计量局和省烟草公司联合颁布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