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机构〗〖核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任务〗 1964年,为了加强产品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省计量标准局确定20个科研单 位和重点企业作为标准化核心机构,负责研究、试验和起草产品质量标准。这些机 构及分工见下表: 1982年以后,省标准计量局参照国家标准局颁布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 单位工作简则》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简则(试行)》,组织有关单位 陆续建立了18个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10个分技术委员会,并指定了24个专 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各地市也采取相同的形式建立了部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此外,山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自1988年3月起还承担了全国医用输液器具专业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06)的秘书处工作。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研究和提出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 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提出制、修订本专业地方标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 建议;组织本专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标准化科学研究工作;审查本专业的 地方标准草案;定期复审已发布的地方标准,提出处理(修订、废止、继续执行等) 意见;受省标准计量局委托,负责本专业有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