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至中华民国初期(1849年-1924年) ,本省处于自然经济时期,金属货币 在流通中充当一般等价物,在农业没有较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市场物价总水平是比 较稳定的。例如: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1月,本省粮食(稻米、粟米、粟谷、高粱、 小麦、黄豆、黑豆7种粮食) 平均价银,每仓石为“纹银”1.76两(库平两,下同) ; 1873年(同治十二年) 3月为1.71两,24年中仅下降2.8%。辛亥革命之后,市场流通的 货币由清朝的制钱、“纹银”逐步改为铜元、银元,市场物价仍比较平稳。以潍县市 场粮价为例,1917年春,小麦每50公斤为3.80元,1924年为4.02元,7年仅上涨了5.8 %(当时县志记载,计量以斗为单位,货币以铜元为单位;由于铜元贬值,故按当时容 量及铜元贬值情况,折算成计量单位为百市斤、货币以银元为单位)。 抗日战争前6年(1931年-1936年),本省市场物价总水平同全国一样,基本上随国 际市场白银价格的变化上下波动。根据临沂、泰安、益都、莱西、北镇、临清、菏泽 7个农村市场8类40余种工业品 (包括布匹、食品、日用品、文化用品、建筑材料、杂 项、农具及农药、肥料等)零售价格和4类34种农产品(包括粮食、经济作物、畜产品、 土特产品等) 主要产地市场收购价格调查材料计算, 以1930年为基期,战前六年 (1 931年-1936年) 平均,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上升了8.7%,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下 降了5.5%(详见表1-1)。 1930年-1936年物价指数统计表 表1-1(以1930年为100) ┌──┬────────┬───────┐ │年份│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工业品零售价格│ │ │总指数 │总指数 │ ├──┼────────┼───────┤ │1931│101.19 │102.53 │ ├──┼────────┼───────┤ │1932│93.48 │99.23 │ ├──┼────────┼───────┤ │1933│79.64 │89.66 │ ├──┼────────┼───────┤ │1934│82.74 │83.22 │ ├──┼────────┼───────┤ │1935│91.79 │85.94 │ ├──┼────────┼───────┤ │1936│108.66 │94.47 │ └──┴────────┴───────┘ 这一时期,市场物价总水平变动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30年到1931年,是物价上涨时期。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历史 空前的经济危机,世界各国物价猛跌。当时中国实行银本位货币制度,而绝大多数国 家实行金本位货币制度,白银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不过是一种商品。受资本主义各国 物价猛跌的影响,国际市场白银价格也迅速跌落。因此,实行银本位制的中国物价却 是上涨的。加上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的影响,1931年本省农副产品收 购价格总水平和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分别比1930年上升了1.2%和2.5%。 第二阶段为1932年到1934年,是物价下跌时期。当时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摆脱经济 危机,相继采用货币贬值的办法争夺市场,资本主义国家货币对外价格下跌,采用银 本位的中国货币对外价格上涨,帝国主义国家的过剩商品大量倾销中国市场。特别是 1933年3月“废两改元” 后,美国在国际市场大量收购白银并宣布国有,造成中国白 银大量外流, 引起物价大幅度下跌。1932年-1934年,本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 累计下降18.2%,年均6.5%;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累计下降18.8%,年均6.7%。 第三阶段为1935年到1936年,是物价回涨时期。当时正处于抗日战争前夜,中国 民族工业仍有一定的复苏和发展。国民党政府为了筹措内战经费,于1935年11月14日, 在英国主使下实行“法币”制度,宣布白银国有,放弃银本位,实行外汇本位制,使 “法币”与英镑挂钩,这为国民党政府的通货膨胀创造了条件。1935年11月,国民党 政府实行“币制改革” ,规定每元法币的汇价为1先令25便士。美国为了排挤英国, 破坏英镑与“法币” 的联系,夺取对中国货币的控制权,于1935年12月9日,在伦敦 市场停止收购白银,促成了世界银价迅速下跌,“法币”贬值,中国物价从1935年末 又开始了直线上涨。1935年-1936年,本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31.3%, 年均14.6%;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13.5%,年均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