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费 1996年底,省级物价部门管理的主要项目26项,涉及省直18个系统、部门,管理 费项目和标准详见表2-85。 1996年山东省省管管理费项目和标准表 表2-85 ┌────┬─────────────┬──────────────────┐ │批准部门│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 ├────┼─────────────┼──────────────────┤ │水利系统│河道采砂管理费 │不超过砂、石、土销售价的25% │ ├────┼─────────────┼──────────────────┤ │公安系统│1.治安联防费 │企事业单位每人每月0.5元-0.8元,个体 │ │ │ │户每月3元-5元 │ │ │2.交通安全管理费 │每辆汽车每月1元-2元 │ │ │3.暂住人口管理费 │每人每月8元-10元 │ ├────┼─────────────┼──────────────────┤ │劳动系统│劳动力管理费 │使用农村劳动力每人每月5元;使用城镇 │ │ │ │临时工按标准工资的5% │ ├────┼─────────────┼──────────────────┤ │建委系统│1.综合开发管理费 │按综合开发费的1%~2% │ │ │2.招标投标管理费 │按中标价格的1‰ │ │ │3.设计单位工程承包管理费 │工业建设项目1%~3%,民用建设项目0~ │ │ │4.城市规划管理费 │2.5% │ │ │ │按建筑工程面积每平方米1元-1.5元 │ ├────┼─────────────┼──────────────────┤ │建工系统│1.集体建筑企业管理费 │按销售收入的0.5%~0.6% │ │ │2.省外建筑企业进鲁管理费 │按承包工程造价的5‰ │ │ │3.省内建筑企业出省施工管理│ │ │ │费 │按营业总额的0.3元-0.5元 │ └────┴─────────────┴──────────────────┘ 续表 ┌────┬─────────────┬──────────────────┐ │批准部门│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 ├────┼─────────────┼──────────────────┤ │机械系统│集体企业管理费 │按销售收入的0.5%~0.6% │ ├────┼─────────────┼──────────────────┤ │农业系统│农业承包合同鉴证费 │土地承包合同每份2元;开发性农业承包 │ │ │ │合同每份5元 │ ├────┼─────────────┼──────────────────┤ │经委系统│1.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 │每辆汽车每月3元 │ │ │2.口岸管理费 │出口货物按货值的0.3%;进口货物按货 │ │ │ │值的0.5‰ │ ├────┼─────────────┼──────────────────┤ │铁路系统│护路联防费 │按发送货物每吨0.20元 │ ├────┼─────────────┼──────────────────┤ │林业系统│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按成交额的8% │ │ │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按成交额的6% │ ├────┼─────────────┼──────────────────┤ │文化系统│文化娱乐市场管理费 │按营业额的0.5%~5%,最高10% │ ├────┼─────────────┼──────────────────┤ │工商系统│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费 │按成交额的3‰ │ ├────┼─────────────┼──────────────────┤ │二轻系统│集体企业管理费 │按营业额的0.5%~0.6% │ ├────┼─────────────┼──────────────────┤ │纺织系统│纱布市场管理费 │按成交额的3‰ │ ├────┼─────────────┼──────────────────┤ │建材系统│地方建筑材料管理费 │按销售价格的1.5%~2.5% │ ├────┼─────────────┼──────────────────┤ │丝绸系统│集体企业管理费 │按营业额的0.5%~0.6% │ ├────┼─────────────┼──────────────────┤ │农机系统│农机经营管理费 │按经营收入的0.5%~1% │ └────┴─────────────┴──────────────────┘ ┌────┬─────┬──────────────────┐ │广播电视│收视管理费│接收境内节目每年300元,接收境外节目 │ │系统 │ │的个人每年100元,接受境外节目单位每 │ │ │ │年800元 │ └────┴─────┴──────────────────┘ (二)证照工本费 1990年5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省制定了证照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1.省直 部门因管理工作需要,确需制发证照簿卡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经省政府批 准或经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批准并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委托各省印制证照的收费项目, 申报单位应向省物价部门提供上级单位颁发证照的文件、证照印制发票和财政对该项 业务的拨款情况等资料,以便核定收费标准。2.市、地以下各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 无权设立证照收费项目。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证照收费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 委托各地印制的,在市、地范围内发放的证照,其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各市、地物价 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报省备案。3.证照工本费的计算公式: 单位证照收费标准=(印制费+运杂费)×(1+损耗率) (印制费凭印制收据核算;运杂费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核算;损耗率不超过10%。) 至1996年底,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下达的证照簿卡工本费主要有38项,涉 及省直18个系统、部门,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表2-86。 1996年山东省省管证照工本费项目和标准表 表2-86 ┌────┬───────────────┬───────────────┐ │执收部门│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 ├────┼───────────────┼───────────────┤ │公安系统│治安管理证件费 │0.10元-20元/件(共30个种类) │ │ │化学危险品运载证工本费 │每证2元 │ │ │公共场所安全审查合格证费 │每证(套)45元 │ │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工程证照工│每证(套)45元 │ │ │本费 │ │ │ │易燃、易爆消防安全许可证工本费│每证(套)30元 │ │ │ │ │ │ │机动车行驶证照费 │1元-10元/证(共5个种类) │ │ │机动车号牌费 │汽车每副96元,摩托车每副66元 │ ├────┼───────────────┼───────────────┤ │建设系统│职工购买公房许可证费 │每证2元 │ ├────┼───────────────┼───────────────┤ │劳动系统│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工本费 │F2级锅炉1500元,第一类压力容器│ │ │ │1500元,第二类压力容器2000元 │ ├────┼───────────────┼───────────────┤ │财政系统│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工本费 │每证(套)50元 │ ├────┼───────────────┼───────────────┤ │税务系统│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每证(套)40元 │ │ │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登记证工本│每证50元 │ │ │费 │ │ │ │车船使用税定税、免税标志工本费│每证2元-5元 │ │ │ │ │ │ │发票工本费 │每年按成本核定 │ ├────┼───────────────┼───────────────┤ │工商系统│经济合同文本 │每本3.6元 │ ├────┼───────────────┼───────────────┤ │煤矿系统│煤矿矿长资格证书费 │每证15元 │ │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工│每证8元 │ │ │本费 │ │ └────┴───────────────┴───────────────┘ 续表 ┌────┬──────────────┬───────────┐ │执收部门│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 ├────┼──────────────┼───────────┤ │交通系统│非营业运载证工本费 │每证4元 │ │ │航行签证簿工本费 │每本10元 │ │ │船舶进出口报告单工本费 │每本4.5元 │ │ │水路运载服务许可证工本费 │每证(套)70元 │ │ │船舶营业运输证工本费 │ │ │ │ │每证35元 │ ├────┼──────────────┼───────────┤ │广播电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每证(套)29元 │ │系统 │有线电视许可证工本费 │ │ │ │接收卫星电视许可证工本费 │每证(套)29元 │ │ │ │每证(套)45元 │ ├────┼──────────────┼───────────┤ │外汇系统│外汇调剂中心会员单位执照费 │每个会员单位每年100元 │ ├────┼──────────────┼───────────┤ │银行系统│黄金饰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每证10元 │ ├────┼──────────────┼───────────┤ │统计系统│统计管理登记证工本费 │每证30元 │ ├────┼──────────────┼───────────┤ │计委系统│农转非计划指标凭证工本费 │每份1元 │ │ │投资许可证工本费 │每套100元 │ ├────┼──────────────┼───────────┤ │物价系统│企业定价许可证工本费 │每证35元 │ │ │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每套50元 │ ├────┼──────────────┼───────────┤ │粮食系统│农转非购粮凭证工本费 │每份0.5元 │ ├────┼──────────────┼───────────┤ │农机系统│农业机械推广证章工本费 │每证、件0.05元-0.14元 │ │ │农机号牌费 │每副12元-18元 │ │ │农机行驶证件费 │每证0.5元-1元 │ ├────┼──────────────┼───────────┤ │文化系统│电影发行放映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每套各40元 │ ├────┼──────────────┼───────────┤ │民政系统│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工本费 │每套50元 │ └────┴──────────────┴───────────┘ (三)其他行政性收费 省管行政性收费中,除管理费、证照工本费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 定,对没有专项拨款或拨款不足而又必须开展资质或资格审查,履行有关手续的部门 制定了评审费和手续费。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评高级职称每人不超过200元, 中级职称不超过80元,初级职称不超过30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费、注册登记费、级 别评审费,按规模大小每单位分别为500元-10000元、50元-1000元、1000元-5000元; 海关报关手续费,电脑预算报关每批货物20元,代理报关10元。外汇调剂手续费,按 成交额交易双方各1.5%;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县级每人每次200元,市、地级 250元,省级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