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企业〗〖行业〗〖管理〗〖制度〗 1954年省物资供应局成立不久,即着手摸索制订带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规章制度、 办法、规定等。1956年2月25日制订了《仓库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制度》;1956年5月 5日,制订了《处理积压统配部管物资工作细则(草案)》;1956年8月7日由省计委 公布了《关于物资供应局办理分配物资临时供货几项规定》;1956年12月份先后制 定的规定办法等有:省物资供应局《所属机构库存物资收发存暂行办法(草案)》; 《综合统计工作制度》;《关于订货计划编制暂行办法》;《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办 法》;《物资供应条例(草案)》;《物资订货条例(草案)》;《物资局行政管理制 度》;《关于支付现款的物资及国外到货物资的处理办法》等。 60年代,物资企业管理主要是围绕贯彻国家对物资实行集中统一全面管理的方针 开展的,以宏观管理为主,对内部加强物资队伍整顿,提高觉悟,加强思想建设、业 务建设,在职工中进行业务练功“比武”活动,积极为生产、为用户服务,做好工作 ,保证供应。1962年第4季度,省物资厅组织力量,进行物资管理改革试点,并推广 了试点的经验。 1973年省级物资部门恢复后,各物资部门都在探索摆脱经验型和传统管理的模式 。1980年以后,特别是通过企业整顿以后,将企业的管理纳入考核企业的主要内容之 一,各市地出现了一批领先建立规章制度管理较好的物资企业。 截止1990年底,全省物资企业规章制度的覆盖面已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