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24日至5月27日,济宁市审计局对济宁毛纺织厂1988年度承包经营责任 制情况进行了期中审计。济宁毛纺织厂是国营精梳毛纺染整大型企业,年产精纺呢绒 220万米,外销出口值1988年2357万元,换外汇572万元。济宁毛纺织厂1987年与济宁 市政府签订“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的承包经营合同。经审计检查,1988年工业 总产值、实现利润、上交利润、归还贷款、资产增值、技术改造项目六项经济指标均 超额完成合同。 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0万元,其中:1.漏交税金、基金24.07万 元;2.挤占成本费用9.68万元;3.税前还贷截留利润21.29万元;4.应冲费用未 冲挂应付款2.46万元;5.固定资产未转资漏提折旧2.5万元。另外,发现核算不实、 帐物不符、 执行财政法规不严等问题。济宁市审计局于1989年6月18日下达了审计结 论和决定:1.补交税金、基金24.07万元;2.对挤占成本费用的9.68万元、截留利 润21.29万元、 挂应付款2.46万元,计33.43万元,全部并入利润,按照“企业利 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的规定,补交30%的超收分成10.03万元,补交能源交通重 点建设基金3.51万元; 3.增加固定资产,补提折旧2.5万元;4.鉴于企业对这次 审计态度端正, 故免于罚款和追究经济责任人的处理。提出审计建议:1.按照会计 制度和成本核算的规定,制订出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核算办法,尽快实行二级核算; 2.加强物资的管理, 对产成品帐历年结转的红数量、红金额,要查明原因,按有关 规定报批处理; 3.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正确处理好国家和企业利益,进 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 1989年6月, 省审计局对山东省一轻供销公司1988年度承包经营责任执行情况进 行了审计。省一轻厅与该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规定1988年上交财政利润123万元。 实际完成165.5万元,超承包指标的34.5%。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隐瞒利润 175万元; 2.挤占成本费用18.2万元;3.专项资金364.4万元未及时上交;4.库 存商品核算不规范,成本核算不细。省审计局于1989年8月3日下达了审计结论和决定, 上交财政金额426.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全面搞好财产清查;2. 认真清理债权 债务;3.充实财会力量;4.建立内审机构;5.推行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省一轻 供销公司于1989年10月30日将执行情况报告省审计局。 1990年,济宁市全市审计机关对343个市、县属大中型骨干企业进行了全面审计, 对市直实行承包经营的200多家企业全部进行了审计, 受到中共济宁市委、市人大、 市政府的重视。市、县政府把审计结果作为对企业承包人奖惩及实行第二轮承包基数 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