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月, 省审计局《关于我局一九八四年工作设想的报告》向审计署、省人 民政府提出了在抓紧审计机构建设的同时,围绕国家经济工作中心任务,搞好行政事 业单位的试审,探索路子,逐步开展审计监督。 1984年7月23日至8月10日, 省审计局派出3人审计组,对山东体育学院1983年的 教育事业费和体育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试审。审计结果表明,该院为保证教学工 作的顺利进行,制订和修订了教学工作各项暂行规定和加强财务、物资、食堂、车辆 管理等五项规定,对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财务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 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每个学生平均开支经费量大,经费使用效益低;二是财务制度 不健全,开支混乱,查处违纪金额13万多元。其中,乱发各种补贴名目繁多,有班主 任补贴、教练补助、训练补助、职工平时、假期劳动补助、未经批准的保健津贴、夜 餐(加班)费补贴等;三是缺乏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出纳一人兼任等。针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建议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快 校舍的建设,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二是要整顿学院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对违 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清理,并完善各项审批手续;三是要逐步建立起内部 审计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7月19日至8月18日,惠民地区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局部署、地区行署领导指示和人 民来信反映, 派出4人审计组对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地区计生局)1983至1984 年上半年计划生育事业费开支使用情况依法进行了试审。通过审计发现,该单位存在 下列违纪违规问题:一是挪用计划生育事业费92196.00元用于计划外宿舍工程;二是 违反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擅自搞计划外宿舍工程,无任何正式批准手续;三是截留上 级拨付的计划生育补助费50000.00元搞计划外宿舍工程;四是利用代购设备业务,虚 列支出, 设小金库金额23482.00元。针对存在的问题,惠民地区审计局依据国家法 规政策,进行了处理。 1984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对38个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了试审,共查出违纪违 规金额424万元, 其中挤占挪用、截留隐瞒税利、请客送礼、滥发钱物等违反财经纪 律金额3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