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环境保护统计报表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形成一套独立的部门统计指标体系。1980年,省环保局制发的 环保统计年报有8种,其报表名称及主要指标如下: 《“三废”排放情况》含:工业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总量(其中有毒物质含 量)。 《现有企事业污染治理情况》含:治理污染投资额,安排及竣工项目,当年竣 工项目效果和效益。 《环保系统人员和专业技术干部基本情况》含:人数、年龄、文化程度构成, 技术人员、干部、工人构成。 《环保系统建筑物情况》含:办公用房、科研监测用房、辅助用房面积。 《环保系统机动车(船)拥有情况》含:各种车(船)拥有量。 《环保系统主要仪器、设备拥有情况》含:主要仪器、设备拥有量。 《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情况》含:主要野生动植物的种类(其中受保护的种类), 自然保护区数量。 《大中型企业环境保护基本情况》含:系统外的厂矿企业环保主要指标,由基 层厂矿企业填报。 到1985年,新增加的环保统计年报表及主要指标有:《排污费征收、使用和污 染赔(罚)款情况》含:交纳排污费单位数,本年征收排污费数,上年结转排污费数, 结转下年排污费数,环境保护补助资金支出数,污染事故数,污染赔款总额,污染 罚款总额等;《当年建成投资的大中型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含:项目开工日 期,投产日期,环保工程及防治污染方法,环保工程投产日期、投资总额,“三废” 设计处理能力、实际处理能力;《企事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含:设施数,总 投资额,处理能力,处理量,直接运行费用,污染物去除量。 1991年,环保主管部门颁发了“八五”期间实施的环保统计报表制度,除保留 原有的综合年报和定期报表外,又增加了反映地区环保业务工作情况的专业报表12 种,其报表名称是:《工业“三废”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企业事业污染治理 情况》、《环境保护系统自身建设基本情况》,《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环 境管理制度及措施执行情况》,《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情况》,《自然保护区工作 基本情况》,《环境科研及标准工作情况》,《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法规及信防工作情况》,《环境保护档案工作》,《环境保护基本建设项目完成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