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山东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体委)成立后,即着手搜集整理全省 体育统计历史资料。1954年,在全省范围首次布置实施体育统计年报制度,当年执 行的综合年报表有4种,其报表名称是:《体育事业干部短期训练情况》、《运动 员训练情况》、《运动会情况》和《体育公共场所情况》。主要统计指标有:机构 单位数、场地面积、赛场、看台、游泳池数、运动员、教练员人数,举办县以上运 动会情况等。 1955年,省体委开始贯彻执行国家体委制发的体育统计定期报表制度,到1957 年,体育统计先后增加了等级运动员、等级裁判员、业余体育学校、新建场地、基 层体育协会数、劳卫制开展情况等指标。从1958年起,增加了国防体育训练情况统 计,含划船、射击、摩托、无线电、航海、航空、跳伞等项目的俱乐部、运动站及 运动员数等。 进入60年代,随着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体育统计报表制度日臻完善。到1965年, 体育统计综合年报表达到13种,其报表名称是:《劳卫制及格人数》、《等级运动 员人数》、《等级裁判员人数》、《运动竞赛会情况》、《青少年业余体校情况》、 《体育干部训练情况》、《国防体育训练及格人数》、《国防体育俱乐部情况》、 《公共体育场地情况》、《优秀运动员及专职教练员人数》、《优秀运动员及专职 教练员政治情况》、《优秀运动员伤病人数》、《优秀运动员增减情况》。 “文化大革命”中,体育统计工作遭到削弱,体育统计报表指标减少。从1973 年起,体育统计逐年恢复,由于国家体委试行《体育锻炼标准》,相应增加了试行 情况统计报表指标。此后,又增加了《体育干部和运动员下基层接受教育情况》和 《农村人民公社体育活动情况》统计报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体育事业改革开放,国际体育交往增加,体育 事业社会化发展较快,体育统计范围逐步扩大,内容不断增加。1984年以后,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省体委加强了体育统计工作建设,促使体育 统计报表指标体系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到1992年,体育统计年报实现电子计 算机汇总处理。为此,共设有8个基层表式,其表式名称是:《优秀运动员情况》、 《体育运动学校情况》、《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情况》、《各级体委机关业务活动情 况》、《各级体委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情况》、《运动成绩》、《新建体育场地》、 《体育事业综合评价》。其主要体育统计指标有:体育机构数(其中体委机构、体 育协会、优秀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体育院校、体育企事业、公共体育场所); 体育人员数(其中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科研人员、医务人员、管理人员); 举办县以上运动会次数,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人数,国家级、省级体育先进县个数, 专职教练员政治面貌,获技术职称人数,优秀运动员政治面貌,达到技术等级人数, 各类少年儿童业余体校的分项目在校、输送到优秀运动队、体育学校、竞技体校及 考入高等院校学生人数,体育科研成果、获奖、应用数,体育院校招生、毕业人数, 体育报刊发行种类、总量,新建体育场地个数,国际体育活动交往国家和地区个数、 起数、人次数,运动成绩创全国、亚洲、世界记录人次,获全国前八名、亚洲、世 界前三名的名次数;体育经费收支、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