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在全国第一次工业普查的基础上,山东省开始实施全国统一的统计报 表,布置工业企业试行建立原始记录制度,并以原始记录为准,填报工业统计报表。 1952年,国民经济各部门相继建立了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基础工作随之逐步建立健 全起来。1953-1957年的“一五”期间,全省重点整顿了县以上工业企业的原始记 录。其间,省统计局组织工业厅、省供销社等部门指导基层企业改进统计工作整顿 原始记录,重点解决基层企业统计、会计、业务三种核算的统一问题和健全统计台 帐。1959年6月,全省统计工作会议提出,为加强厂矿企业基层统计工作,要协同 有关部门积极恢复和整顿必要的原始记录制度,内容包括产量、质量、工时、出勤、 设备、安全、材料消耗等方面。“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的原始记录和台帐工作 由于缺乏统一组织领导,受到严重削弱。 1985年,省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和企业整顿领导小组联合转发了全国《关于进一 步整顿和加强工业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1985年7月~12月,结合企 业整顿,在全省范围内整顿工业企业基础统计。整顿内容包括:加强计量和检测工 作、搞好标准化工作、整顿原始记录、加强定额管理等5个方面,并制定了55条具 体的整顿和验收标准。在整顿工作中,除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外,并着手建立职工 素质、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产品质量分等、设备技术分等、累计投资、累计利 税、能源消费等方面的原始记录和台帐。为使原始记录、台帐在一些主要方面达到 统一,并适应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本着核算基础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全省 统一制定了25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各地又因地制宜加以补充后,印发各工业 企业使用。全省工业企业经过整顿,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建立健全了基层核算管 理设施和核算手段,新购置计量检测器具16万件,新建卡片、台帐37万种,原始记 录7.7万种,核算制度13万种;修改卡片、台帐17万种,原始记录5.4万种,核算制 度8万种。从核算基础上保证了基层核算资料的准确,提高了企业统计数据质量。 1989年,省统计局、经委、科委联合下达《关于加强技术开发统计工作试行统 计台帐的通知》,制发了“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统计台帐”,内容包括综合数 据、技术开发人员、技术开发项目、专利、财务等。 1990年6月,省统计局在《转发烟台市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意见的通知》中,对基层企业单位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实现规范化进一步提出了明 确要求:(一)要有健全的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及管理制度。(二)原始记录要保证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内容应包括 产品产量、职工考勤、劳动工时利用、动力设备运转、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产品 质量、产品销售、安全生产等。(三)统计台帐包括各项主要统计指标历史资料台帐、 年度资料台帐、专业部门资料台帐,台帐内容包括工业总产值、工业净产值、主要 财务成本指标、原材料收拨存、工业设备利用、职工构成及工资、职工伤亡、工业 产品销售、工时利用及职工考勤等。登记要准确、及时、清晰。(四)各种原始记录、 凭证、统计台帐应该统一封皮,统一装订,统一编号,统一保管。统计资料的整理 要做到系统化、完整化、正规化、档案化。省统计局通知下达后,烟台、泰安、枣 庄、淄博、青岛、潍坊、威海等市先后开展了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并同评选 先进企业和企业升级挂钩。这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统计地位,密切了统计工作同 部门和企业的关系,加强了企业统计力量。到1990年底,烟台市有1587个工业、商 业、建筑施工等企业参加了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活动,经过验收,有483个企 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其中工业企业282个,商业197个,建筑施工企 业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