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季)度统计资料,是各级统计部门按月、季向党政领导部门提供的进度性统 计资料,其中有反映国民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的综合性月报,也有反映某一专业情况 的专业性月报,如工业、基建、商业、物资、劳动工资月报等。在50年代末,省统 计局即开始编印综合月(季)报,内容包括一些主要指标数字及简要文字说明。“文 化大革命”时期停顿了几年,至70年代末恢复。其内容因各个时期形势发展需要不 同而有所变化。如1988年省统计局编印的综合月报,内容包括工业生产、基建投资、 运输邮电、市场物价、对外贸易、消费基金、财政收支和银行信贷等,以及按市、 地分列的工业总产值、基建投资、财政总收入和社会商品零售额等,共计65个指标。 1989-1991年,综合月报内容又有所增加,主要统计指标增至202个。至1992年,内 容更加充实,包括工业生产、国内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贸易、财政收支、社 会信贷、保险、运输和邮电、水产、劳动工资、人民生活、物价等12部分;及按各 市、地统计的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社会商品零售额、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工业 销售利税率和工业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等,按省、市统计的工业总产值等,共214 个统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