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和民国初期,山东就有少量的手工业和工业的调查数字。1928年以后 随着工业的发展,机关、团体和个人从事工业调查统计的日渐增多。1931年国民党 山东省政府实业厅调查报告显示,各地工厂工人的分配,以昌邑、济南为最多。 1933年实业部与地方合作对山东的实业调查表明:全省工业(不含矿业,下同)除规 模过小之家庭工业及农家副业不计外,共计10624家,其中饮食品工业最多,计 3846家,占36.20%;纺织工业3282家,占30.89%;日用品工业1094家,占10.29 %;化学工业908家,占8.55%;五金机器工业293家,占2.76%;其他工 业1201家,占11.31%。全省工业工人数为94902人。与此同时,对青岛市的工 业基本情况也进行了调查,统计了全市工厂283个,工人数33400人。此次调查还统 计了全省工业生产价值总额及各行业的生产价值等指标。山东的矿产很丰富,特别 是煤矿,故也重点调查了山东35家煤矿。1945年9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实业厅明 确规定工商部门的统计调查中就包括重要物资的产销、税收以及收支盈亏情况的调 查。 新中国成立后即建立了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与此同时,为了适应工业存在多种 经济形式的特点,以科学地搜集各种工业经济统计资料,灵活地采用了各种调查方 法,对各个时期工业的基本情况和某项工业专题相继进行了普查和其他各种形式的 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