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民国时期,山东官办工业企业技术装备的更新改造由政府投资,其他企业 根据发展需要自筹办理。新中国建立后,全省工业企业的改造和扩建列入基本建设计 划实施。小型的设备更新改造,作为技术组织措施投资,纳入年度计划办理。从第三 个五年计划开始,各级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逐步对这项工作引起重视,纳入 重要日程,不断增加技术组织措施投资,推动企业加快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 淘汰陈旧落后设备。从第五个五年计划开始,全省技术改造的步伐加快,国家从银行 安排专项资金,省、市地也筹措部分资金,开始制订技术改造计划,确定重点,有步 骤分阶段地进行工业企业的更新改造。 1982年1月, 国务院发出《关于对现有企业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技术改造的决 定》,强调指出:“改变过去以新建企业作为扩大再生产主要手段的作法,实行以技 术改造作为扩大再生产主要手段的方针”。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为提前实现本世纪 内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把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提到突出的战略位置。省 经委制订了一系列贯彻意见、措施和规定,从省、市地到重点行业编制了技术改造规 划,并从计划安排、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证,加快规划的落实。许多 老企业落后的技术装备得到更新改造,工业企业技术装备登上一个新台阶,一批具有 80年代先进水平的企业崛起在齐鲁大地。企业产品开发能力大为增强,产品更新换代 步伐加快, 质量提高,各项物质消耗降低,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79年-1990年,全 省工业企业共计完成投产技术改造项目23894项, 总投资279.11亿元,投产项目 新增产值560.76亿元, 新增利税122.48亿元,新增创汇15.23亿美元。 “七五”期间,全省工业新增产值利税中,有半数以上来自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