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以来,山东工业企业的所有制结构、规模结构和组织结构不断发生变化。1 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根据南京国民政府工矿调整委员会的规定,山东工矿企业调 整事宜由地方政府统筹处理。由于战乱影响,该规定难以贯彻实行。1946年国民党山 东省政府建设厅进行工商业登记,办理商标注册8家,公司登记15家,公司重新登记 6家,工厂登记70家。 新中国建立后的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山东省工业企业中实行没收官僚资本企业并 改造为国营企业;对民族资本主义企业进行调整和改组,形成公私合营企业;把个体 手工业者组成生产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截至1952年,全省工业经济已包括国营、 公私合营、私营、合作社营、手工业合作组织和个体手工业等多种经济成份。“一五 ”时期,通过对资本主义工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业经济由上述经济成份改 变为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手工业合作社组织和个体手工业。“二五”时期后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公私合营企业先后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使工业经济只 有全民和集体两种经济成份。到“六五”期末,工业经济出现全民、集体、私营、中 外合资、城(镇)合作经营,城乡个体等经济成份并存的局面。“七五”期间,随着经 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工业经济又出现全民、集体、私有和中 外合资、外商独资等各种经济成份以及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态。随着生产的发展,工 业企业生产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不同时期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划分企业规模,一般是 以生产能力确定企业规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企业整顿,进行了全省企业 划分类型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全省企业组织结构发生了很大 变化,先后出现过公私联营、私人合伙、改组联合成立专业性工业公司、企业集团等 多种企业组织形式。